PO文屋 > 穿越重生 > 多情应笑我 > 多情应笑我 第39节
    林芳洲在棚头里再次遇到沈二郎,沈二郎见到完好如初的镇山小将军,啧啧称奇,问道:“你用了什么法子把它治好?”
    林芳洲神秘一笑,“独家秘笈,概不外传。”她又担心他把它要回去,于是试探着问道,“它既然已经好了,要不,我把它还给你?”
    沈二郎却是摇头,“我既说了给你,若是再要回来,我成什么人了?”
    林芳洲深深为沈二的人品折服了。
    沈二郎又道:“只不过,你为何每次只赌十两?我当初买这蟋蟀时,花了百两银子。它很厉害,你放心赌。”
    “你花了一百两银子?买它?”
    “嗯。”
    林芳洲心想,果然是个败家子!
    她说道,“我前些天在潘楼南街看到过你,你当时在卖金雕。你说你急用钱。”
    “嗯,”沈二点点头,接着指了指镇山小将军,“就是为了买它。”
    林芳洲不是很能理解这年头的纨绔子弟。
    她在茶棚里与那沈二郎叙了一会儿,得知他家原来是贩马的,他长到二十多岁,族中嫌他不成器,他赌气之下,带着银钱来京城历练。他心里没算计,才不消几个月,把钱都花完了,于是变卖手里的东西度日,把仆人也卖了,最后才开始卖金雕。
    林芳洲好奇道,“金雕最后卖了多少钱?”
    “一千两。”
    “还真有人买。”
    “你不要看不起我那金雕,我在它身上花的钱,也不止千两了。”
    “是,是……”
    ……
    林芳洲天天去棚头里厮混,那沈二郎也经常来,两人渐渐成为朋友,沈二郎今年二十六,比林芳洲大,林芳洲便唤他“沈二哥”,他唤林芳洲“林弟”。
    在棚头里,林芳洲渐渐的声名鹊起,许多纨绔听说了,都想结交她,只因她竟然会医治蟋蟀。她为人低调,只说自己是来京城玩的,从不提三皇子的名号。京城里人口有一百多万,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涌入京城,鱼龙混杂,见怪不怪,因此众人都以为她是个家道败落的公子,也不作他想。
    林芳洲第二次把受伤的蟋蟀带回家时,又去找云微明。她看到荷风荷香围着她们的三皇子殿下,把他伺候得像神仙一般,周围服侍的也都是丫鬟,没有一个男子。林芳洲很担忧,偷偷对云微明说,“你要洁身自好,不要被她们勾了去。不要和那些丫头鬼混。”
    他心里一甜,灌了蜜一般。他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你不知道你的童子尿有多好用。”
    “……”蜜里有毒,毒得他肝疼。
    林芳洲:“你再借我一些。你知道吗,原来京中人都不会治蟋蟀。今日这个是别人拜托我治的,治好了有十两银子的诊金,比治人赚得还多呢。”
    他怒极反笑,“你自己来取。”
    林芳洲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她扶着小元宝的小弟弟让他撒尿的情形……她是没有这个勇气的,于是讪讪地走了。回去之后她想了个好办法,以后再有人拜托她医治蟋蟀,就让他们自己带童子尿。
    如此过了些日子,她每天玩得几乎忘记归家。过了九月十五,季节到了,蟋蟀渐渐的死的死藏的藏。这一天,林芳洲穿一身素净的衣服,不及吃早饭便出门了,云微明奇怪道:“你做什么去,这样着急?”
    “今天拔山将军下葬,我早点去送个行。”
    “……谁?”
    “拔山将军。”
    “满朝文武我都认识,没听过这样的名号。”
    “哦,拔山将军是个蟋蟀。”
    “……”他无奈地摇头,“你都结交了一群什么人。”
    拔山将军的葬礼很隆重,也几乎宣布了今年斗蟋蟀活动的落幕。大部分棚头都拆了,剩下一些破破烂烂懒得拆的,也再没伙计看着,只偶尔有一些浮闲浪荡子在这附近散散步,缅怀一下今年热烈的战况。
    林芳洲与沈二郎成为好朋友,两人以兄弟相称。那沈二郎出手阔绰,吃饭时总是抢着结账,林芳洲也不好占人便宜,也与他一起抢。
    十七觉得他们好无聊。
    不能斗蟋蟀,沈二郎带着林芳洲一同看了几场蹴鞠比赛,从此林芳洲有了新的爱好。
    却不知,因这新的爱好,她差一点送掉性命。
    第41章
    林芳洲往常时候在家也玩气球,只是她体力和技巧都是下下等,别人嫌她,而永州城里的蹴鞠儿好手又少,成不了大规模的比赛,因此她一直兴趣缺缺。
    到了京城可就不一样了,这里卧虎藏龙,大的蹴鞠比赛每月都有,小的比赛也几乎天天有。那玩皮球的高手,万人追逐,去酒楼吃饭都不消自己掏钱,到青楼里转一圈,花魁娘子也上前来敬酒,比状元榜眼还要风光呢。蹴鞠比赛凭票入场,还可押注赌博。京城最大的蹴鞠社有两个,一个叫雷霆社,一个叫虎啸社,两社各有一班高手,经常争得不相上下,势同水火。
    林芳洲喜欢雷霆社,沈二郎等一干与她有交情的纨绔,也都是雷霆社的支持者。看比赛时,倘若有雷霆社,一定只给雷霆社喝彩,押注也押雷霆社。
    要说京城里的纨绔子弟,那也是分帮派的。比如,北方的子弟说南方子弟刁滑,南方子弟说北方子弟愚笨,双方互相看不起;江西子弟与福建子弟互相讨厌,经常打架;官宦人家的子弟,通常看不起商贾,而商贾的子弟,又讨厌官宦人家清高……
    林芳洲那一伙,聚的是一群商人子弟,雷霆社里专管把皮球往风流眼里踢的那个球头,也是商人出身。而虎啸社收的许多徒弟都是大官的后代,虎啸社的支持者里也有许多官宦子弟。
    两个球社争得难分高低,渐渐的,各自的支持者也有些水火难容。
    那虎啸社的支持者里,为首的是蔡公子。在棚头里斗蟋蟀时,蔡公子对于鞠躬尽瘁的黑熊力士那般无情,林芳洲当时就很看不上他。后来才听说,这蔡公子竟是齐王妃的亲弟弟,人品不好,心狠手黑,还有特殊癖好,养了许多娈童,林芳洲听说之后,更觉厌恶。
    蔡公子长相倒不能说难看,只是一双鼻孔朝上翻,看着很滑稽,林芳洲指着他的鼻孔,对沈二郎说,“看,那猪鼻子长在了人的脸上。”
    沈二郎等一干纨绔哄然大笑。
    蔡公子看到他们竟敢对着他大笑,料也不是什么好事,怒道:“你们笑什么笑!”
    林芳洲气定神闲地看着场上的拼杀,“我笑的是,虎啸社今日怎么都成了病猫,我看呀,应该改名叫‘猫叫社’了,哈哈,哈哈哈哈!”
    蔡公子气得脸色发青。
    虎啸社今日表现不好,雷霆社赢了他们三个球。按照惯例,赢的一方请球头自不用提,那输的一方,球头是要被鞭打的。
    散场时,林芳洲一行人出来,正好看到雷霆社的社员呼啸着要去喝酒,几人上前想和他们搭话,那些社员见惯了这样的,有些不耐烦。
    可是当雷霆社的球头一眼看到十七时,他竟然向十七招了招手,“大白马,你怎么在这里?”
    林芳洲有些奇怪,“你怎么叫他大白马?”
    “因为他姓马,还喜欢穿白衣服。”
    “哈哈哈哈是吗,原来你叫大白马呀……”林芳洲看着十七,觉得这个外号很好玩。
    十七干咳一声,道,“他们乱叫的。”
    林芳洲突然一拍脑袋,“哎呦!你们认识?!”
    球头奇怪地看了林芳洲一眼,道,“你不知道么,大白马也是我们雷霆社的弟子,他跷球很好,可惜平常太忙,也不来玩。”
    在一个球队里,“跷球”的责任是传一脚好球给球头,让球头能顺利把气球踢进风流眼里。场上最风光的自然是身为前锋兵的球头,但林芳洲一直觉得,想把辅助性的跷球踢好,才是真正的不易。
    她听罢此话,连忙郑重向十七作了个揖,“哎呀!失敬失敬!”
    其他人也都来给十七作揖,弄得十七有些难为情。
    因为十七与球头的交情,林芳洲一众得了机会与雷霆社的主要成员聚餐,真令人羡煞。
    过了几天,再遇到比赛,林芳洲对十七说,“十七,要不你也去踢吧?”
    十七无奈摇头,自言自语道,“我就知道……”
    十七上了场,雷霆社如虎添翼,把虎啸社压制得不能翻身。林芳洲在场边连连叫好,扭头嚣张地看一眼蔡公子,发现他也正盯着她看。
    林芳洲挑衅地朝他扬了扬眉。
    他回以冷笑。
    正是这一分神,一脚球飞出场外,“啪”地一下打在蔡公子的脸上。
    林芳洲他们沉默了一下,紧接着是爆笑:“哈哈哈哈哈哈!”
    这球场里默认的规矩,球飞出场外打到观众,不算得罪人。因此蔡公子也不好说什么,何况这脚球还是虎啸社踢出来的。
    不消一会儿,那蔡公子的脸便肿了,加上有些外翻的鼻子,林芳洲他们就给他取了个外号:蔡猪脸。
    众人又不敢对着他直接唤“蔡猪脸”,只是私底下叫着玩,但是也不知怎的就被他给发现了,从此那“蔡猪脸”对林芳洲更加嫉恨。
    蔡猪脸以牙还牙,说林芳洲是“卖屁股的兔子”,他们那一拨人,都唤林芳洲“林兔子”。
    林芳洲气呼呼地回到家,破口骂道,“蔡猪脸才是兔子,整天就喜欢奸淫小男孩。”
    云微明心里一沉,怒道,“怎么,你被人盯上了?”
    “啊?那倒没有。就是,有人骂我是兔子。”
    “兔子是什么?”
    “就是……”林芳洲刚要给他解释,又怕带坏他,忙住口,道,“小孩不要瞎打听。”
    “我再强调一遍,我不是——”
    “好了好了,你不是小孩子,我知道了。”林芳洲说着,胡乱揉了一把他的脑袋,态度有些敷衍。
    他一脸郁闷,小声道,“我马上就十七了。”
    是啊,马上就十七了,今天都腊月二十三了,马上就过年。
    林芳洲让他站起来,她抬胳膊往他头顶上比了比,说道,“小元宝,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好像是。”
    “你不要长了,再长,我都够不到你了。”
    “我可以弯腰。”
    “你腿太长了,我走路都跟不上你。”
    “我可以等。”
    林芳洲一乐,“真乖。”说着拍了拍他的脸。
    他突然抬手,覆盖在她脸颊上。林芳洲一呆,“你干嘛?”
    “你摸了我的脸,我也要摸回来。”他眼睛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的指肚在她光滑的脸蛋上轻轻摩挲着,林芳洲感觉那情形有些诡异,她说,“摸够了没有?”
    他轻轻地叹息,“这么多年了,感觉你没什么变化。”
    “都像你?小病猫变成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