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晶开心地揽住丧尸王的手臂,这人只剩下了骨架子,又知道他前身是她同世界的小正太,金晶晶就不在乎什么男女有别了,“你真是我遇到最好的老板啦!”
“我当年刚毕业就进了一个辣鸡开的破公司,最开始说了包吃住,结果后来发现食堂的饭巨难吃、公司宿舍也不咋地,弄得我都跟其他同事一样,出去租房了,可浪费钱呢。”
“那个辣鸡老板,别看他长得人模人样还有点帅,实际上心底坏透了,我猜他一辈子单身狗哼!”
作为一个被周复嘲剩女的记仇者,金晶晶在千年后,都还想吐槽他几句。
“如果当初我遇到的是你这么大方的老板,说不定小日子一开始就过得很美好呢。”
丧尸王尴尬地移开脑壳,心想:幸好你当初没进我公司,不然你会见识到更可恶的老板是怎样的。
他对自己的认知还算通透。这是他单身单到三十六,公司终于倒闭、自己却连个家都没有时,突然醒悟到的道理:做人不能太小气、苛刻,这样会留不住任何朋友的。
虽然他现在依然改不了小气的习惯,但好歹愿意把东西暂时给自己的手下用了。
“这里是变异兔最多的地方,兔子变异后,头和脏器都带有丧气,但腿肉还是可以吃的。”丧尸王似乎经常打兔子玩,只是跟金晶晶解说的这短短几秒,就射出一道灰色的气团,把那只看起来就很凶的干瘦大兔子击倒了。
“明明知道过多的丧气会让身体负荷不住,这些贪心的变异生物,还是前赴后继地到这里来接受丧气的洗礼啊。”
“啊?”金晶晶正纠结那么丑的兔子、那么干瘦的长腿到底好吃不好吃时,就听见丧尸王的嘀咕,“丧气的洗礼?”
丧尸王伸手一招,一团浓郁得像颜料的灰色物质飘到他的手心,“就是这个。末日之后,世界很多地方出现了这种物质,我叫做丧气。大部分丧气浓度很低,分散在所有地方,但也有个别特殊的位置,会有这种浓郁的丧气。”
“过浓的丧气有亿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能让变异生物再次进化——可能会进化成我这样高智慧的长生物种吧。但是我见到过的,没有生物能撑过一个月的洗礼。”
金晶晶伸手去戳那团看起来脏兮兮的灰色物质。
丧尸王的手挪开,不让她碰,“你手指会烂掉的。”
“切~”金晶晶总觉得这团灰色有点怕丧尸王,“这东西是不是也有意识啊?”
“好像是有吧,我去哪碰见它们,都会受到欢迎,有些还会主动分出一团丧气送给我呢。”说着,丧尸王自己戳了戳手心里那团灰色物质。
金晶晶眼角跳了一下,总觉得那东西分明是害怕得不行。
“它好像怕你直接吃了它诶,”金晶晶说破这件事时,那团灰色物质整个抖了几下,“好有趣,明明只是一团,却会害怕、会讨好你……好像还有点可爱呢,要不养起来?”
丧尸王嫌弃地看了一眼,但金晶晶说它可爱的话,“反正这些东西分散开,会慢慢侵蚀地球,再不过五千年,整个球都会坏透了。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把地球上所有丧气召集起来,也免得它再吸引那么多变异生物送死。”
金晶晶对丧尸王掌心的灰色物质露出笑容,“感激我吧,当他的宠物,可不会被吃了哦~”
灰色物质欢喜地绕着金晶晶飞了一圈,证实了自己确实有意识。
“走了!”丧尸王嫌弃地拍了它一巴掌,“回去吃顿饭,明天你得赶紧给我工作了。”
金晶晶撇撇嘴,“好好好,明天就先带一批丧尸练习生。你喜欢韩式的表演方式呢,还是日式的,亦或者是欧美的?”
“我只想开珠宝展览会!”
“好的,我懂了,你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都猜到了某人的身份,orz……
第94章 末日明星
金晶晶觉得, 丧尸王当人的时候, 可能过得太穷了,所以直到现在,对于炫富都抱着一种迷之执着。
在刚被带到丧尸王的“宫殿”时,金晶晶还觉得这两百多平的厂房式建筑,有那么点没档次——跟她那个小区里的任何建筑都没法比。可等丧尸王打开一块地板, 神秘地邀请金晶晶一起到地下去之后,金晶晶被惊呆了。
“你是把全地球的名贵奢侈品都收集到这来了吗?”
地下才更像是一个宫殿,亦或者称之为宝库。里面金子、银子、各类珠宝首饰、古董,被好好地按种类分开堆放着, 就跟传说中的遗产式宝藏一样。
即便是拥有着几百套高级首饰、五个含有海量宝石的秘境的金晶晶, 也在进入地下的那一瞬, 被闪瞎了眼。
“果然还是你能理解啊,”丧尸王整个骨架子都透露着得意, “在爆发丧尸潮时,我自己不知道自己也丧尸了, 只知道所有的人类到处躲、逃,食物、水、衣物等成了最紧俏的物资,这些本来被人们追捧的名贵东西, 扔大街上都不会有人去捡。”
“没有丧尸来伤害我, 我孤零零地到处游荡着,觉得很无聊,就开始把自己看上的东西给收起来了。”
“等身上的肉都掉光后,我才意识到, 原来自己也变成了丧尸。”
“于是你干脆没事干,就把全球的宝贝都给收拢到一块了?”金晶晶有点愕然。
丧尸王点点头,光溜溜的头盖骨在地底的珠光宝气映照下,显得有那么点阴森。
金晶晶捂住脸,正想着“这么多的东西,她要怎么做,才能帮丧尸王展示给全人类啊”,丧尸王就拉着她去了一边,“我这也有很多女士的珠宝首饰,你看看有没有自己戴着合适的,随便挑啊。”
“这边只是我第一个宝库,后来这边放不下了,我还到别的地方去挖洞藏宝了呢,不够挑的话,我也能带你去别的宝库里看看。”
“不过,你交换期间的记忆不会传给那个人吧?我可以把东西给你,但是交换结束,我得全收回来。”
丧尸王理智着呢,金晶晶只会在这呆一个月,自己的宝贝给她玩,也就是免费出租一次而已,后来还是会回到他手里。他就是担心,等交换结束后,那个所谓的身体原主人,会偷偷摸过来偷他的宝贝。
金晶晶嘴角一抽,“我自己有很多,还是不戴了……”
“这个一粉一蓝的彩钻耳环给你!”丧尸王觉得,要是金晶晶什么都不拿的话,他也太没面子了,就随手从箱子里拿出一对耳环,递给了她。
这耳环使用的是最优质的彩钻,一边是粉色菱形钻石,一边是蓝色菱形钻石,两边重量是十七到十八克拉之间,如果还在正常的人类社会,这对耳环,拍卖价格将会在两亿左右。
金晶晶见丧尸王坚持,也就接过戴了起来。
原主耳朵上打的耳洞,本身是分别挂高频、低频音波监听设备的,现在金晶晶觉得不需要了,干脆取下一点都不好看的悬挂“小耳机”,换上了这对钻石耳环。
丧尸王在她戴好后,还好奇地扯了一下,“我一直都不理解,你们女人戴耳环,耳朵不痛吗?”
“那我也有个问题,”金晶晶眯出一个死鱼眼,并不回答这个问题,“你们丧尸耳朵、眼睛都只剩洞了,嘴里也没舌头了,你们怎么看、听、说话?”
丧尸王歪着脖子,“我们有异能啊。”
“成为丧尸后,脑内直接呈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画面呢,声音也能通过骨共振来接受,至于说话,”丧尸王张开嘴,“我不用像人类一样要声带了,是直接控制声波来说话的。”
“你听,我还能发出锣鼓声、吉他声、钢琴声呢……”
“哦,”金晶晶勉强捧了下场,因为没想到这种功能有啥用,对此并不上心。她扫视着里面的宝物们,随手拿起附近两块大钻石,成色跟自己戴的耳环有些像,就问:“你很喜欢粉色和蓝色吗,怎么收藏了这么大的圆形切割钻石。”
这两块,也跟她刚拿到的粉、蓝钻石耳环一样,是一样大的粉色、蓝色钻石块,看这大小,估计都有五六十克拉了。金晶晶对这个重量判断不准,但还是看得出来,这玩意品质非常高。
丧尸王的注意力总是能被快速转移,金晶晶说什么,他思维就跟着去想什么了,“这个我是凑巧找到的,但这个单独的大钻石,我没法弄到身上做装饰,刚好这边有对粉蓝耳环,我就拿来跟它们放一起了,倒没有特别喜欢。”
金晶晶举着钻石,比划了两下,“你觉不觉得,你眼眶里空空的,很适合放点什么?”
丧尸王懵逼了一下,看着她手中的两块钻石,自觉地接过来,然后往眼眶里一塞——刚开始有点撑,挤进去之后,诶嘿,还真的刚好呢。
走路时稍微有点晃悠,跟眼珠子转动一样。
“2333”,金晶晶去戳了下被安放在眼眶里的钻石,“我现在有个大胆的想法。”
“啊?”
丧尸王看着金晶晶提过来一个古董瓷罐,倒扣着放在他身后,让他坐下来,然后就开始在这宝库里到处翻找。
因为丧尸王现在并不防备她,金晶晶做事就放开了许多。
她把这宝库当公司的材料库一样,尽情地在里面选出自己要用到的东西。
某些戒指、手环等设计都是开口的,金晶晶特意把那些挑出来,然后还选了些好缠绕的项链、手链、脚链等,一股脑地堆放在丧尸王面前。
“你……你想干嘛?”此刻的丧尸王,高大的骨架子安分地坐在低矮的瓷罐上,似乎成为了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表情包。
金晶晶笑而不语。
一个多小时之后,丧尸王完成了一次重大改造。
“你不用眼睛,应该能直接看到自己全身的样子吧?感觉怎么样?”
丧尸王沉默了,他要是说“不怎么样”,会不会见识到传说中女人的无理取闹啊?
金晶晶对自己的作品倒是很满意,她绕着丧尸王转了好几圈,从他一蓝一粉的晶莹“眼珠子”,耳朵骨头上挂着的“宝格丽淡紫色宝石耳环”,到脖子上细致缠绕的项链、肋骨上套着的手链、宝石戒指等,盆骨上还利用好多条的项链、手链相连接,一起给绕出了个“花蝴蝶”造型。手指、脚趾太细不好操作,只能在手臂跟小腿骨头上,多堆挂一些亮晶晶的珠宝饰品。
整个骨架,再也不复最初的苍白,而是成为了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贬义上的。
丧尸王:我就是很不能理解这种堆砌起来的辣鸡审美!
“你这样走出去,一定显得你超有财的。”金晶晶笑着说。
丧尸王:“那可真是太好了,这身真好看。”
金晶晶眨了下眼,“那你领头带大家跳舞怎么样?”
“光是站在哪,也不能引起所有人类的注意啊。我们可以带着一批丧尸,去人类能看到的地方,来一曲热情的舞蹈,岂不是……”
“我拒绝!”没等金晶晶说完,丧尸王立刻就要转身离开。
这个女人太可怕了,他连身体本能的共振都要压制着,跳舞?他还是去躲一躲吧。
金晶晶撇撇嘴,“那行吧,你不跳,还有别的丧尸呢。你能再弄一批丧尸给我当练习生么?不表演怎么炫富?”
走了几步的丧尸王,转身又回来了。
“你是执行总裁,就按你说的办。”仿佛刚刚驳回金晶晶意见的人不是他一样。
拥有这么多的财富,却只有自己知道——就仿佛锦衣夜行,叫人十分不痛快。
当年的他那么落魄,现在总得要有人看见,他过得多么好才行。
丧尸王亲自动手,抬了好几箱子的珠宝到上面的屋子里,就召来了一些丧尸。
于是金晶晶又开始打扮新过来的丧尸们。
在她忙着的时候,丧尸王坐在一边,回忆起自己的人类时光。
因为没人跟他正常交流,在千年后,他的确是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模样,忘记了自己做过的绝大多数事情,也忘记了自己曾记恨的人或物。
只知道,他曾经很落魄过,所以他无聊的丧尸王人生里,就只留下了这么个攒财富并且很想炫耀的执念。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才想起来,自己还没问金晶晶的名字呢。
“我?”金晶晶愣了下,在脑内敲了敲系统,“这边原主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系统依旧没有回答。
金晶晶没听见系统的答案,回顾一下自己交换过的宿主,好像大家名字里都有晶,干脆就只取这一个字了,“我叫……晶子。”
“金子?”丧尸王眼眶里的粉、蓝大钻石反射着满屋子夜明珠的光芒,华丽的同时还有些呆萌,“这名字好。”
金晶晶并没注意这丧尸王前鼻音后鼻音不太能分清了,报出自己名字后,她一边继续忙着装饰丧尸骨架,一边顺口问:“那我要怎么喊你啊?”
“不能一直叫你丧尸先生吧?”
丧尸王早不需要名字了,也不记得,“我记不清原先自己叫什么了,可能名字太普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