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穿越重生 > 白月光是年代文假千金 > 白月光是年代文假千金 第37节
    到了离别那天,苏鸢来到月台,在绿皮火车旁,送给她一条红色围巾。祝福她:往后的日子红红火火,越来越好。
    接过围巾,谭丽把它围在脖子上,灿烂一笑,“谢谢,我很喜欢!也祝你早日结婚,和你那对象百年好合。”
    说着,从行李袋里翻出一个小纸包塞给她,“这是我嫂子在港城买的,颜色太嫩不适合我,你这么漂亮一定特别适合,它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千万别嫌弃。”
    苏鸢接过来不明所以,刚想打开看,却被及时阻止了,“是穿在里面的小衣服,不如等回去再看吧,车站人多眼杂不太好。”
    她愣了一下,以为是背心之类的东西,于是忙把它收起来,没再翻看。
    随着广播响起,谭丽很不舍地登上火车,向苏鸢挥手告别。
    隔着车窗,他们相视一笑,直到火车越行越远……
    在除夕当天。
    傅墨白来到白云村,先是给姜家众人提前拜年,然后载着苏鸢前往西河县,准备和叶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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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大年。
    每年,叶洁都是自己一个人过节,听说他们要来,早早预备年货,还把家里打扫得窗明几净。
    又等在胡同口,翘首以盼。
    周围住的都是老邻居,有人见她一脸喜气洋洋,便好奇地打听,“你家是有啥喜事啊?咋这么高兴呢?”
    叶洁也没藏着掖着,回答道:“我闺女带女婿上门了,我能不高兴吗?”
    她这话音刚落,苏鸢和傅墨白拎着一堆礼物欣然而至。
    两人外形出众,极为惹人注目。叶洁看到他们喜出望外,忙迎上前问:“你们坐啥车来的?累了吧?咱们快进屋!”
    苏鸢被她牵着手,心里一片暖意。
    邻居们见状,都很惊讶,“这就是你闺女?以前咋没听你说过?”
    叶洁挺起胸膛,特别傲娇道:“那是因为我闺女长得漂亮,不舍得给你们看。”
    众人一听,哈哈大笑。
    说话间,三人走进屋。
    傅墨白把礼物放到桌上,主动提出到厨房帮忙做饭。
    叶洁没跟他客气,指使他先把院子里的大公鸡杀了,顺便再把鸡毛拔了。
    傅墨白脱去军大衣,挽起衣袖露出结实的手臂,然后去院子里抓鸡。苏鸢在旁边看着,忍不住轻笑,刚想过去帮忙,却被叶洁拽走了,“男人不能惯着,你越惯着,他越蹬鼻子上脸。等一会儿快干完活的时候,你递他一条毛巾就行了。”
    苏鸢不禁侧目,“干妈,你懂得真多。”
    “害,这都是生活经验,你还小,慢慢就懂了。”
    等傅墨白杀完鸡,快薅完鸡毛的时候,苏鸢按照叶洁所说的,拿着一条毛巾走过去,一脸心疼,“辛苦你了,快擦擦汗吧。”
    男人抬起下巴,笑看她,那意思是让她帮忙擦。
    见干妈没在附近,苏鸢红着脸,弯下腰轻轻擦拭他的额头,并仔细看着他的眉眼,怎么看怎么喜欢。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说话声,吓得她“腾”得一下站直身子,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副模样让傅墨白想起刚重逢时,那段见不得光的日子。于是,笑着调侃道:“咱俩是正经百八的对象关系,你不用害怕。”
    苏鸢不自在地轻咳一声,绝不承认刚刚的反应有点过激。
    “我去看看是谁来了。”
    说完,她把毛巾扔在男人的肩膀上,转身就走。
    来到屋外,只见叶洁正与人说话。对方夹着公文包,穿者打扮像个领导干部。
    他看见苏鸢,慈爱一笑,问叶洁,“这是你干女儿吧?瞅着人挺好。”
    叶洁白他一眼,脸上不乐意,“啥叫瞅着挺好啊?你会不会说话?”
    中年男人摸了摸鼻子,赶紧解释,“我没别的意思,我这人嘴笨,不太会夸人。”
    苏鸢笑看着他们,主动为其解围,“干妈,这是家里客人吧?您快请进。”
    大过年的,叶洁不想为难人,她立刻收敛脾气,为双方作介绍。
    此人姓吴,叫吴维卿,在政府部门工作,是她的朋友。
    但苏鸢可以看出来,两人之间有些暧昧,不仅仅是朋友关系。
    而这一猜测,在吃年夜饭时,得到了印证。
    饭桌上,吴维卿借着酒劲,在大家面前,向叶洁求婚了!
    这个年代的求婚,没有戒指和鲜花,只有一封淳朴的情书,里面还夹着许多粮票和布票。
    叶洁一目十行看完信,脸色变得不太自然,“今天是除夕,你就不能消停点儿?”
    吴维卿是个老光棍,第一次求婚不免紧张,他掏出口袋里的手绢,擦了擦鬓角的汗,十分认真道:“叶洁同志,明天是新的一年,我希望咱俩的关系能更进一步,共同携手创造新的人生。你能给我个机会吗?”
    这番赤诚的表白,让苏鸢很是动容,心想:如果换作是她,一定会答应的。
    可叶洁听了没啥反应,婚姻对她来说早已可有可无。
    “咱俩才处一个月,现在结婚有点早,我只能答应跟你继续处,但能不能结婚,可保证不了。”
    吴维卿眼底划过失落,像只被戳破的气球,立马蔫了。
    一时之间,气氛有点尴尬。为缓和气氛,傅墨白给他的酒盅里倒满酒,并敬他一杯。
    几杯白酒下肚,吴维卿终于不再难过,因为他直接醉趴在桌上,昏睡不醒。
    苏鸢看到这一幕,对傅墨白埋怨道:“你咋还把他灌醉了?年还没过完呢,半夜那顿饺子可咋吃啊?”
    傅墨白表示特别无奈,“是他非要喝多的,我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人酒品不错,喝多了不耍酒疯只睡觉。”
    叶洁挺头疼,直到过了零点,仍在纠结一件事。
    “鸢鸢,你说这对象还处不处?我俩好像目标不一致,万一给人家耽误了,可不好!”
    “我感觉吴叔挺好的,要不等他明天酒醒了,你俩好好谈一谈?”
    “不行,我明天没空,得跟你们一起去哈市。”
    “干妈,我和墨白能应付,您还是别跟我们去了。”
    叶洁蹙起眉,执意要去,“你们不了解苏艳宁,又比她辈分小,做起事来顾虑太多,根本压不住她。有我的辈分在,她不敢作妖。而且火车票我已经买好了,现在没法再退。”
    苏鸢听完,仍在犹豫,“那吴叔怎么办?”
    叶洁淡淡回道:“他要是心诚,就不可能因为今晚的事而退缩。如果真退缩了,那更好,别耽误彼此的时间。”
    “……”
    第二天。
    吴维卿酒醒后,就跟没事人一样,该说说该笑笑,没再提昨晚的事。
    叶洁当他想通了,收拾好行李,和苏鸢他们前往火车站。
    从这里到哈市,要坐四个小时的火车。吴维卿把三人送到车站,临别前还不忘嘱咐道:“如果遇到麻烦事就给我打电话,哈市那边我很熟。”
    “行,你快回去吧,有墨白在,你不用担心。”
    十五分钟后,随着一阵鸣笛声响彻天空,火车缓缓前行。
    苏鸢望向车窗外,怀着忐忑的心情,面对即将无法预知的未来。
    在路上,叶洁向他们讲述了苏家往事,其中当属苏艳宁的故事最为狗血热闹。
    当年,苏家父母只是个地里刨食的农民,很早就给她说了一桩亲事。
    对方是同村小伙儿,长得又高又壮。苏艳宁很相中,便同意了。
    后来她考到哈市读书,又在学校里相中了现任丈夫,两个人一起处,哪个都没耽误。
    直到有一次,同村小伙儿去哈市看她,这件事才成功捅破。后来小伙儿不干了,她便嫁给了现任丈夫。
    最最狗血的是,嫁人不久后,她怀孕了。按日期算,孩子是同村小伙儿的,但她丈夫不知道。
    怕事情败露,她曾一度把孩子送人抚养,后来实在舍不得,又把孩子要了回来。
    到目前为止,她丈夫都不知道自己替人白养个儿子。
    听完这一切,苏鸢忍不住咋舌。
    “那…苏家人都不管她吗?”
    提起这事,叶洁不禁冷笑,“苏建国特别宠他妹,从小就惯着,苏艳宁能变成今天这德行,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他俩现在关系咋样?我也不清楚。”
    “那同村小伙儿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吗?”
    “知道啊,他和苏艳宁到现在还有联系,只不过各自有家,凡事都会避开人。”
    苏鸢:“……”
    这么大的狗血瓜,吃起来有点顶。想到马上能看见苏艳宁,她忐忑之余,多了几分好奇。
    “干妈,这些事,你咋都知道呢?”
    叶洁笑道:“我表妹是苏艳宁的好友,几乎啥事都跟她说。”
    苏鸢心中一颤,“那我的身世呢?她有提过吗?”
    “没有,在这件事上,她嘴严得很。”
    第34章 初一新的开始
    苏鸢不禁有些失望, 同时又感觉很奇怪。按理说,苏艳宁的那些破事才更应该隐瞒,可她却告诉了别人。
    反而是自己的身世, 闭口不谈……
    绿皮火车在辽阔的黑土地上,“轰隆隆”向前行驶着。
    很快, 四个小时过去, 傅墨白拎着行李袋, 领着两人走下火车。
    因为今天是大年初一,不是走亲访友的日子,所以街上没几个行人,只有一些孩子在玩小鞭,“砰砰”乱响,空气中还夹杂着硫/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