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甩了前男友三次后he了 > 第75章
    左边一排放置着框起的纸质证书,其中有一张格外显眼。它是由很多张碎片组合在一起的,隔着玻璃柜、玻璃框静静放在里面,曾经应该被撕成过稀烂。
    他只放一等奖和冠军,而这张是亚军。
    宋泽他只知道这些都属于江行起,他着照片回到三楼,躺进柔软的沙发里。
    窗帘没有拉上,外界余晖灿烂,一一透窗洒得满屋都是,洒在他脸上。
    他的手停在那个男生的脸上,隔着相框轻轻描摹对方的面庞。好像没什么变化,宋泽说的是神情。和现在一样,明明是一家人,他却有一种淡然且置身事外的姿态。
    这不是venus啊,这是江行起。
    “在看什么?”他问宋泽。
    宋泽把照片收好:“等你睡醒我们玩个游戏吧。”
    “好啊。”
    宋泽站起来被他搂抱住,两人一起走向卧室,他补充:“要定输赢。”
    “都听你的。”
    大概七点左右的时候,江行起醒来。他侧头抱住宋泽,将脸埋在他后颈处,发现他在回复别人的消息。
    邓攸宁似乎并不在意他的失约,落落大方地要约下次,宋泽正在打字——没能打完,江行起把他的手机拿走了。
    “泽泽,你答应我的。”他握住宋泽两只手腕,适当维护主|权:“真的锁起来?”
    宋泽回过头来要开口,却被深吻封住话语,直到宋泽推开他,把手机拿回来,当着他的面拒绝了邓攸宁。
    江行起:“说你要陪男朋友。”
    宋泽:“……”
    那只手缠住他的手指,勾来勾去,江行起催促他,语气撒娇:“说吧老公,好不好吗?老公我爱你。”
    昏君宋泽轻易败给了妖妃敷衍的甜言蜜语。
    于是他打字:要陪江行起
    看着宋泽关闭屏幕,江行起如愿以偿,拉着他起床:“玩游戏。什么游戏?”
    宋泽想,他又吃了什么兴奋剂?
    “很简单。”宋泽说:“玩扑克。记牌还原。”
    “知道。输了怎么办,宋赢赢?”江行起问他。
    “江输输,谦逊是美德。”
    “那我能干扰你吗?”
    “你说呢?”宋泽瞪他,结果猝不及防被他低下身么么一口:“我说的话就是可以。”
    “不可以。”宋泽冷漠地警告他:“输家要回答赢家的问题。什么问题都行。我先来。”
    江行起颔首,将牌序完全打乱,宋泽看了不到二十秒打乱牌,表示自己完全没问题了。他很快开始还原,手指灵活地将一张张牌按照记忆堆叠,面上云淡风轻,其实仅看动作也叫人清楚,他充满自信,因为他的动作毫不犹豫,速度极快,让人叹为观止。很快宋泽将两副牌推在中间,示意江行起来。
    江行起自始自终一直看着他,欣赏着他的表情,从未看过牌,见宋泽忽然望向自己,还有些意外:“不先看结果吗?”
    宋泽直白道:“怕先公布结果给你太大压力。”
    江行起笑着点头:“是真的,你这么强,我压力很大。”虽然表现还是很放松就是了。他拿两幅新牌给宋泽,交由宋泽打乱,再来迅速记忆,也在二十秒之内。但和宋泽不同的是,他在记忆完后便直接开始还原打乱牌,江行起则回忆确定了近半分钟,才开始还原。
    宋泽复原时很快,他复原时不紧不慢,但一旦放了牌就不会再拿出来。
    这大概就是天才和聪明人的区别。天才可以用天赋、技巧,聪明人只能用技巧。也只有聪明人才能和天才玩游戏,因为天才不多啊。
    四对牌被放在一起,他们互相检查。
    检查前三十张牌,两人都顺利通过。
    检查前四十张的时候,江行起问他:“如果我输了,你会问我什么?”
    宋泽反问他:“你觉得你会输?”
    “不。”江行起已经将他的牌检查完,放回桌子中间,笃定道:“只看结果是平局。”
    宋泽快速将他剩下的十四张牌查完。结果出炉,他没有错误,江行起也没有,他们都完整地还原了牌,是平局。
    “不止结果的话,其实我输了。”江行起说:“你没有回忆。加回忆我用的时间更多,宋赢赢先生,请你问吧。”
    宋泽放下牌,隔桌托腮看着他,认认真真地打量着他的表情,一点点变化都不想放过。
    “你对我好像没什么好胜心。”最终宋泽得出这个结论。他从前大概误以为江行起并不是争强好胜的人——直到那晚他情绪失控,直到今天看到被撕烂过的那张证书,他窥视到关于这个人的更多。
    但在刚刚,他又确定了,对自己是全然没有的。
    “你又不是我的对家。”
    其实早已是对手,但目的既然达成,何谓输赢?
    “如果输了,你会很难过吗?”
    “我不想输。”江行起说:“没人会想输。”
    所以会难过,宋泽得到答案,又问:“那如果有一点,我是你的对手呢。”
    “什么对手?”
    宋泽沉吟片刻,给出好多答案:“商场上的对手?武林里的对手?宿敌?”
    “那我会先试着化敌为友。”
    宋泽:“嗯?”
    江行起:“再化友为宝贝。”
    宋泽:“你……”
    江行起:“最后化宝贝为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