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综合其它 > 我死后他追悔莫及 > 第268章
    释然不过是因为得不到,而不得不表现出的一种状态。
    骗得过所有人,也能骗过自己。
    九方遇想:我可以等,等到仓灵厌倦了奚暮,或者等到奚暮死掉。
    唯独不愿见到奚暮变心,因为,他怕仓灵会伤心。
    等待,不是为了你能回来,而是找个借口不离开。
    九方遇踢了踢案桌踏板下,趴睡在软毯上的狗东西,狗东西嗷呜一声,神情蔫蔫的,九方遇皱眉,看着硕大水镜前倒映的自己和犼。
    他骂镜中人:“你好像一条狗啊。”
    又骂犼:“这个月你都吞了多少条幼蛟了?吞下去也不吃,全吐进我寝殿,恶不恶心?”
    犼:“嗷呜。”
    九方遇:“嗤,你想让我帮他们修成仙身就直说,弄那么恶心干嘛。”
    犼长大了,是威风凛凛的神兽,就是不太聪明的样子,也不会说人话,没办法解释自己的梦——一条蛟龙被他吞进肚子里,它没想吃掉他,只是闹着玩,却不慎让对方殒命,至于蛟龙为什么会死,它想不起来了,但他觉得,这些幼蛟中,一定有一只是那条蛟龙的转世。
    仓灵已经同奚暮神交很多次了。
    一次次叩开识海的试探,终于让他发现了一件令他毛骨悚然的事。
    ——奚暮没有灵魂。
    也不仅仅只是没有灵魂。
    看起来,一切正常,奚暮有体温,有呼吸,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识,也有三百年前的记忆,不可能是被什么东西操控的提线木偶。
    甚至有心跳,仓灵最喜欢化作原形,依偎进奚暮怀里,趴在温暖的,轻轻起伏的胸膛上浅眠。
    心跳……
    有心跳!
    仓灵骤然想起来,三百年前的奚暮有心跳,那是因为他给了他一颗凤凰心,可如今,凤凰心已经回到自己体内,奚暮哪儿来的心啊?
    仓灵满怀忐忑,借着神交,再一次将神识探入奚暮身体中,赫然看见一颗蓬勃跳动的石心。
    他想,有心,那是因为奚暮太爱他,修出了石心。
    不必要这般惊讶。
    他和奚暮一路走来,历经坎坷,不容易。
    不该想那些有的没的,人在身边就好。
    可紧接着,他又发现奚暮的不对劲。
    婚后的这些年,他们并不总是常居万灵境凤凰宫,也会去凡尘境走一走,去看看曾经见过的山川大地,去路过烟火人间的小镇,一起在除夕夜里看满空焰火,一起在冬至节气赏雪看灯……
    回到人间的奚暮比在万灵境的时候更像活生生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仓灵发现自己一旦提到三百年前的彼此都不熟悉的东西时,奚暮会变得僵愣,话也磕磕巴巴答不上来。
    譬如,孔雀准备还权给仓灵时,布下许多功课,仓灵犯懒赖给奚暮做的时候,他会管理地井井有条,毕竟有作为首席师兄,代为管理天衍宗的经验。
    但也会有瑕疵纰漏。
    比如说安排鹰隼族人巡视领地时,奚暮会计算出万灵境的占地大小,给了鹰隼族半个月时间完成任务。
    但实际上,那是凡尘修士完成任务所需的时间,鹰隼族拥有神躯,半日便可做完这些事。
    那时的仓灵想着,或许是奚暮死前还是一个凡人修士,醒来后感受不到人与神的差距,并不懂两境之间的区别,便说明原委。
    奚暮当下明了,可过了几日,他又在认知上出了同样的差错。
    仓灵每次提醒,他都很惊讶,像是第一次知道一样。
    再后来,仓灵发现奚暮常常会提及三百年前的事,即便已经说了无数遍,他还是会像第一次提及一样。
    也会忘记和仓灵在万灵境的崭新经历。
    哪怕过去了好几年,奚暮还是像第一次来万灵境一样,甚至会在同一个地方无数次地迷路。
    甚至于……他们成婚多年,除了亲吻拥抱,和神交,竟没做过更多的亲密事。
    仓灵主动提及时,奚暮总会红着耳尖说:“太快了,我不想弄伤你,给我点时间,我想先了解下,我们明日吧。”
    明日复明日,这个明日持续了好几年。
    仓灵甚至隐隐怀疑过,是不是女娲石碎片出了问题,还是炼化的过程中缺少了一部分,导致了奚暮……不行。
    事关尊严,仓灵不会主动说。
    那时候,看着奚暮的眼神,总带着隐隐的怜悯和安慰。
    直到在一次神交过程中,仓灵的神识意外进入奚暮识海中无人探知的角落,终于发现储藏魂魄的世界中空荡荡。
    仓灵慌了。
    在恐惧中,他缠着奚暮神交了几天几夜,神识摸遍了浩瀚识海,终于从角落里发现一粒尘埃大小的魂魄。
    蜷缩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孤零零的,很可怜。
    仓灵用神识的触角碰了下那小东西,它便颤颤巍巍地抬起脸。
    苍白的,绝望的,悚然又惊讶,卑怯又慌乱地抱住渺小的魂躯,往角落里缩了又缩。
    这是奚暮的魂魄。
    可一个人的魂魄,怎么可能残缺成这样?
    残缺到只记得三百年前的事,只留下深爱仓灵的本能。
    其他的呢?
    剩下的魂魄都去哪儿了?
    又是怎么活生生剐掉的?
    他听见那尘埃大小的魂魄在说:“别看我……回去,快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