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穿越重生 > 东家[民国] > 东家[民国] 第119节
    这是个比方,不能去建设工厂的,咱们现在是百废待兴。
    扶桑跟宋旸谷,身份上是不太合适的儿,很敏感的身份,还是从香港那边回来的,所以小荣也没想到能回北平。
    扶桑就插着口袋,她走的时候打扮的特别的漂亮,“可以回去的,也很简单,咱们回北平过年去,我们回去探亲去。”
    总有街坊,总有旧友,还有熟悉的同胞骨肉们。
    “内地的报道天天都是热火朝天的做建设呢,精神面貌很好,跟咱们多少年前在围房里面做事一样的,人人都奔着劲儿呢,师兄你别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等着回去了说不定还能挖防空洞呢。”
    扶桑身上的颜色亮眼,带着行礼就跟小荣家里去了,宋公馆已经没有了,姑太太挂念着倒簸萁的房子,“那是咱们的祖产,你爸爸跟我,还有扶美都是在那里出生的呢。”
    她还带着钥匙呢,哆哆嗦嗦打开,院子一片枯草,西墙倒了一半儿了。
    进去姑太太一边扯着草,一边就开始哭。
    没想到还能回来了。
    房子没法住人了,只有她保管着钥匙跟房契好好儿的。
    回家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子的,迫切的又忐忑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去的地方,有最深处的精神灵魂栖息的地方。
    姑太太的一辈子,都是在倒簸萁度过的。
    扶桑跟小荣,最惦记的还是黄桃斜街。
    她高高瘦瘦的,又漂亮而温和,在北平临近年关的胡同里面,有不一样的冷清跟哀伤。
    她一眼看过去,看到的是很多很多年前,胡同口老是摆摊儿的卖芝麻酱哨烧饼的,一口漆黑的热锅,温温地小火做着油炸鬼焦圈儿,再往里面,总是影影绰绰的影子。
    柳先生的,小柳的,大柳的,咿咿呀呀地总是拉着弦子跟吊嗓子,时而在月光清冷的夜色里,柳先生总爱拉着弦子,她轻轻地路过,月色不可描述的美。
    还有大力叔一家子,妞妞那么大一点儿,小力在胡同里面总是跑着,跑着来家里,跑着从家里出去。
    还有她师傅,总也坐在正堂里面,冬天的时候她搁着窗户的影子,他总贴着窗户纸跟她嘱咐几句,夏天的时候在走廊下面的椅子里面,拿着个扇子,厨房里面老马总也忙不停,总有菜板的声音在院子里飘荡。
    她的心跳的剧烈且有力,她脸色的神态,总让街道办的人员不知道说什么,近来探亲的人,总是这样的多。
    扶桑才发现,原来她想家,很想很想。
    她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惦记这里的。
    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自己记得那么的清楚,是那么认真地想念,一草一木,在回忆里面梳洗的不得了。
    她爱这里啊。
    她爱这个城市。
    也爱这个国家啊,爱这里所有的一切。
    因为她的骨血里面,是传承一致的东西,那样强烈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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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故人
    宝珠跟个小弼马温一样的, 靠着布谷,老三也可有眼里劲儿了,一个字也不吭声, 这个地方吧, 不熟悉, 下飞机来了之后,看到的跟香港那边就不太一样, 环境变了,热闹的很。
    宝珠是个窝里横,老三更是个窝里横, 这个时候就不吭声。
    眼前人急急地过,民兵混合在一起, 热火朝天的,门口有个壕沟,很深, 里面有人跳出来,一身军绿色格外的亮眼。
    扶着帽沿儿抬眼, 一下就看见扶桑了, 匆匆走到跟前去,“扶桑——”
    竟然是大柳。
    当初柳先生出事,跟小柳惨死在北平南城门, 大柳趁乱跑了,再也没有见过他, 街坊们只盼着他逃了。
    他的确是跑出去了,日本人没抓住他, 这些年来, 几番周转不能思量, 如今也回到了北平,跟许多战友一起住在柳宅里面。
    荣家也是许多的人,大柳在前面引着,“你们家里老太太在呢,好热心的人,说住不开的,房间也都空着,便让我的兵进去住着。”
    里面正做饭儿,一口大锅在东墙跟上,翁荔英坐在走廊下面的椅子里面,看着院子里忙,院子里面干净利索,眼睛不太好了,站起来,“找谁?”
    大柳笑了笑,“您说呢?”
    回头看一眼扶桑,再看一眼宋旸谷,还有三个孩子,也笑了笑,往事如烟,这些年,他总是惦记着,惦记着许多。
    胡同里面就这么一个靓丽的姑娘,年少时候也总是多看几眼,后面大家身世浮萍一般,如今回想起来当初,也觉得暖心美好罢了。
    青春岁月里面的遐想跟美丽的蹉跎,都在心头涌现许多。
    “翁太太,您仔细看看,是扶桑——”
    翁荔英认出来了,她高兴极了,没想到这个孩子还活着,从离开了北平,就没信儿了,“前些年,你族叔是个好人,经常来看我,后来就不来了,回山东老家去了,日本人也走了,我们都当你不在了,山东老家那边儿,你弟弟总来打听,没信儿呢。”
    好好的人,日本人带走了,就没信儿了,说是拉着走了,但是拉哪儿去了呢,家里亲人哭都没地方哭。
    她有时候想想,要是还活着的话,不能不来找她,这宋家的人呢,有一个算一个,她看的清楚,能活着的都讲信用,到底是诚信为本的生意人家,当初说养她老的,但凡活着一个,就总会回来找她的。
    果真如此,她还是等着了,走之前给她留了这个小房子住着,外面再怎么炮火连天,她只管闭着门户,“街坊邻居们都好,托了你师傅的福气,我没想到,还能受着荣师傅的恩情呢,如今想想,人生兜兜转转的,早前是我年轻不会做事的时候多。”
    她是翁家的三小姐,是宋家的大太太,荣师傅是个账房的总务罢了,她对荣师傅的话,后期多有苛责。
    没想到老年最安稳的这几年,是荣师傅的屋头庇佑了她,荣师傅生前人缘好,待人厚重又知道礼数,扶桑跟小荣又怜老惜弱,待人和善,荣师傅在世的时候就交待过了。
    谁家红白喜事帮忙的,人不到礼也要到,人能去就得去捧人场,不然到时候师兄弟俩,无长辈叔伯,也无亲戚朋友,荣师傅怕他们混不出头。
    因此很注重人缘,没想到翁荔英受教了。
    黄桃斜街的街坊们,对她很是照顾,就是先前街面上的巡警,也很看顾,没有欺负孤寡的事情在。
    如今新政府了,大柳回来了,她年纪大了也琢磨出点事情了,便主动把家里地方腾出来给借宿,没想到大柳与荣家关系也好,“他们洗衣服打水,都是好子弟兵呢。”
    她觉得社会是越来越好了,人心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话,她是卖过□□的人,以前老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对的,现在想想,不是个好东西。
    只是对宋旸谷还是那样,只看着这三个孩子,三个孩子规矩的话,就布谷好一点,拜大奶奶,宝珠跟老三根本就使唤不动,扶桑让她喊人,宝珠就不动。
    不是很给扶桑面子,宋旸谷就站在一边开口,“喊人。”
    宝珠就喊,她喊下面老三就有眼力劲,对着喊。
    老三??x?比宝珠会示弱的多,他小时候,那是吃亏吃出来的,宝珠性格霸道,有什么事情不对,对着老三是真的下手。
    大姐大的气派就很足,宝珠脾气就很明艳。
    小荣是主事儿的,扶桑嫁人了,这房子也合该是他的,跟翁荔英解释,“您安心住在这里就是,这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有个人也好做伴说说话,他们都忙,住着洋房习惯了,不住这四合院了,条件差。”
    翁荔英笑了笑,她不住,宋旸谷没回来,她住在这里,宋旸谷要是回来的话,她得跟着宋家人一起住着。
    她会扒拉东西,宋家的东西她看的很紧,“那边的洋房,我有时候去看,糟践的不行了,你们走了,日本人就挪用了,什么脏的臭的都在里面,再后来打仗,那片起火了,烧的不行了,只剩下四面墙柱子了。”
    试探性的问,看看宋旸谷是不是回来打算久待的。
    结果宋旸谷是真的不会久待的,“那边房子便不要了,我们过些日子便回去了。”
    “哦。”翁荔英有些失望。
    “我来的时候父亲交代我,你如果愿意去香港的话,接你去香港那边定居,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回山东老家,二嫂娘家那边还有人,可以照应。”
    但是北平的话,实在是没有人了,“继续在北平的话,扶桑会经常来这边。”
    以后就打算,扶桑定期来回跑的,宋旸谷的话,无意外不会经常回来的,他这次回香港,就是打算在香港那边做事的,二老爷都安排好了。
    翁荔英的话,就不可能离开北平的,在这边许多年,胡同里面的人都熟悉了,她就不搬走了,因此跟小荣说个准话儿,“那承蒙您不嫌弃我个老婆子,我就在这里住下来了,原先我住北卧,如今你回来了,便搬过去住。”
    小荣摆摆手,他总是带着几分谦卑的和气,“我原本就不住在那里,是原先我师傅住的,我还是住在我老地方的好,我跟扶桑,一个是东厢房,一个西厢房。”
    她便又高兴起来,“我如今知道为什么大家伙儿总提起你们来了,荣师傅教的好徒弟啊,一等一的待人和气。”
    跟人相处起来,总是如沐春风一般的舒服。
    布谷看着弟弟妹妹在院子里玩,人家起锅做饭,他们也跟着一起吃,当兵的总是待人亲切,对住家户很是和气关怀,水缸里面的水填满,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就是住宿也不会睡床的,院子里或者客厅里面打地铺的,一点不扰人。
    伙食自己带的,走的时候多留给住家户,不占人的便宜,扶桑从窗户里面看了,也觉得只有这样的部队,才能打胜仗,才能最后把日本人打走,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要挖防空洞,怕苏联人打过来空袭我们,咱们家里没有劳力,街道上原本想帮咱们的,没想到他们知道了,便趁着没事儿的时候,一上午的功夫就给挖了大半儿。”翁荔英还是旧式样的衣服,大长衣襟带着盘扣儿,扣子精致又费事。
    宝珠是真的漂亮,她可爱,仿佛也知道自己可爱,对着窗户喊,“吃饭了,吃饭了,你们要不要吃饭了啊,舒扶桑——”
    学着大柳说话,说完可能觉得自己很可爱,有一点港台强调,“哎呀,我这样是不是很可爱?”
    可爱。
    可爱极了,这么大的小孩子做什么都可爱。
    她没有一点这个时代的女孩子的羞涩跟拘谨,没有一点规矩的框架,大柳看着她的模样,给她掰开一个大饼子,“吃的完吗?”
    宝珠点点头,她很能吃。
    布谷不愿意,他知道内地粮食金贵,“吃不完,一点点,不够了再拿。”
    他们跟着院子里的人一起吃,大柳看他一眼,觉得有些眼熟,匆匆就起来了,给他们三个端着一碗白菜粉条汤,“你们吃着,看着弟弟妹妹哈,我得忙去了。”
    布谷就很有礼貌,很懂事,看宝珠一眼,宝珠也把筷子放下来,跟人家再见。
    然后挤在一个条凳子上吃东西,一海碗的白菜粉条,没有肉。
    没吃过这种吃法,吃的很香,布谷就捞菜大口大口吃。
    宝珠用勺子,连汤带水的,一起吃。
    老三筷子不行,勺子也不顺手,拿着大饼子沾汤吃,吃的都很埋汰人。
    小荣看不下去,就想比给孩子吃了,“我单出去买些去,吃不惯。”
    扶桑就不给,“有什么吃不惯的,吃的很香,别管他们,吃饱了就行。”
    带孩子就很随意,只要别让我带,只要别忙活我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的,孩子们,你吃什么样子,喝什么样子,衣服埋汰什么样子,都是你们的事儿,你们随意。
    养孩子,哪里那么娇贵的呢,要仔细起来,天天围着转都不够操心的。
    等着一会出去,一个洗脸盆,布谷先洗,后面的再洗,到老三的时候,脸跟手得一起洗,那盆水就脏的啊,扶桑都想洗洗盆子,单独拽着老三出来,拿着舀子浇水,“你下次可以吃文明一点吗?”
    老三点点头,可以。
    但是他说了不算,“很好吃。”
    然后还夹杂英文。
    大概是美味,扶桑没听清,老三词汇量很少,有时候中文达不到,就用英文,有时候英文不行,就带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