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不要说谎 > 第102章
    二十左右岁的年纪最血气方刚,随便在床上闹一闹就会起反应,再一次处于这种境况,崇野在床上趴着,蹭过去抓住正准备去浴室的陆时郁的手,“哥,要不我用嘴帮你呢?”
    崇野仰视着他,看起来波澜不惊,实则已经红了耳朵。
    用手都费劲,别说用嘴了,陆时郁承认他当时很想用力按住崇野的头,在他嘴里放肆进攻,但是最终还是心疼,让理智战胜了欲望,他摸摸崇野的头,“小懒蛋子别逞能了,你又不会。”
    不约而同地回忆起这件事,两个人相视而笑,崇野缩进他怀里,“我当时脑子乱乱的,没有想太多啦。”
    “我知道。”
    “不过你真的好凶,而且那几天都对我极其冷淡。”
    陆时郁咳了一声,跟他鼻尖蹭蹭鼻尖,“装的。”
    那时候的他对崇野多少还有些怒气,又不知道崇野对他什么心意,便没有一上来就亲近。
    心想细水长流也不是不可以,给他也给崇野一个消化的时间,就当做重新经历一遍恋爱的过程了。
    只是没过几天,当崇野在办公室里说出要抱抱他的那一刻,他就再也装不下去了。
    那时候的崇野还很意外他为什么态度转变这么大,其实一开始才是他自我保护的伪装。
    “那你这八年呢?”
    崇野用手指点了点陆时郁的鼻梁,陆时郁一直给他时间去解开心结,那他自己呢?就不觉得委屈不觉得心寒吗?
    两根小手指勾在一起晃了晃,“当时我们可是说好了,等我告诉你这些事之后你就也给我讲你的事,哥,你可不能反悔。”
    “不反悔,我会给你讲的,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保密。”陆时郁故弄玄虚,敲了一下崇野的额头。
    有些话光说出来还不够,要亲自去看一看才能让崇野真正体会到那段自己没有他的日子都是怎么过的。
    “那好吧。”
    “不会让你等太久。”
    “好,你什么时候说,我什么时候听。”
    崇野趴在陆时郁怀里睡了,陆时郁一只手揽着他,一只手看手机上连依刚发过来的消息。
    他走那天就把事情都交给连依,嘱咐若非必要就不要给他发消息了,所以连依现在给他发微信,一定是有要紧的事情汇报。
    他点开,只有一条文字消息和一个文件。
    【连依】:陆总,您名下现在所有和董事长无关的资产我都已经汇总好了,包括车、房、存款还有您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所有项目,您手头需要亲自交接处理的项目目前只剩下和连生集团的合作,不过合同下个月八号就会到期,再续约的话您可以交代其他人去做。文件里更详细一些,您可以看看。
    【陆时郁】:辛苦了连依,早些睡吧。
    陆时郁回复过去,仔细翻看了文件,足足十八页,详细列举了他名下的所有资产。
    还好他当初留了一手,投资了不少大大小小有前景的新兴产业,这两年已经看到了回头钱,只要每天在家坐着,光这些钱就能月入七位数以上。
    如此一看,离开郑家就是眼下的事情,有了物质保障就有底气,有了底气就能给崇野更好的生活。
    以前他一直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有多少钱没那么重要,高兴就行,现在他却明白,或许有时候,有很多钱也是一件有点用处的事情,起码可以不让崇野再被郑亭江那个老家伙欺负威胁。
    在嵩水县住到第三天,两个人回到了陆时郁家,陆时郁看着略显破败的院子,突然问崇野:“小野,你想不想以后我们回这边生活?”
    崇野有些疑惑他怎么这么问,毕竟他在常平市还有一摊子工作,不过抛开所有外界因素不说,他确实是想回来的。
    嵩水县偏南方,生活节奏比较慢,没有常平那么乌烟瘴气、人心杂乱,他从小在这里长大,虽然无依无靠,但是也有感情,也更熟悉这里的生活,如果他们回到这里,远离城市喧嚣,或许生活会更加逍遥自在。
    “想。”
    “那过段时间找人翻新一下房子和院子,我们回来住吧。”陆时郁说着挥起镰刀,砍掉脚边的杂草。
    “啊?”
    崇野震惊地凑到他身边,探着脑袋问:“怎么回来啊?你可是洲海的——”
    “我准备离开洲海、离开郑家了。”
    “啊???”
    崇野再次发问,完全没办法消化这件事情,陆时郁却轻描淡写地给他解释,“我本来就不属于那里,郑亭江接我回去也是为了救急。”
    “当时他儿子死了,流言四起,说郑家从此后继无人,也没几年风光,甚至因此股价大跌。郑家这么大的家业就算没有亲生的继承人,也不会就此陨落,只是郑亭江不允许家业江山易主,加上想要挽回舆论,这才把我接了回来。”
    “当时的我已经失去你了,留在哪里、生活在哪里都无所谓,但是现在有你了,总不能让你和我一样处在这样复杂的家庭环境吧。”
    “不过你不要有负担,小野,我是为了你也是为了自己,我只希望我们可以过平平淡淡的生活。”
    眼看崇野还是一脸“无法消化他这番话”的表情,陆时郁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放心,哥养得起你。”
    “我又不是在担心这个,你分文没有我也跟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