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英年早婚 > 第48章
    谁想到呢,他因为儿子吵着闹着要领养的一只小土狗,而有了这个别人艳羡的好机会。
    男人神色复杂的看了眼自家的傻儿子,只能说傻人有傻福了。
    他儿子倒是不知道这些大人之间弯弯绕的小心思,只认为既然眼前的漂亮叔叔是爸爸认识的朋友,那他肯定会放心把小狗交给对方啊。只是……他既为小狗找到了新家而开心,又有些依依不舍,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只小狗。
    “如果以后有空,也很欢迎你来找它玩哦。”岁聿的最后一句成为了绝杀。
    小朋友终于痛快交割:“那叔叔你一定、一定要对它很好哦。”这只小土狗是同一批小奶狗中,最后一个被剩下的,因为它土狗的外表是如此明显,大家好像会更喜欢品种犬。
    “好!”岁聿轻易不会许诺,但他一旦开口,就肯定会完成。
    他小心翼翼的抱起了那只让他觉得一看就很有缘分的栗子小狗,迫不及待的回了家,想和自己的爱人分享,“绑架”代替购买,是不是更有性价比?
    况且……
    “你有没有觉得它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岁聿直接就是这么对霍川骛说的,“我说不上来到底像谁,但就是那种很眼熟的感觉,你懂吗?”
    霍川骛还在原地震惊,他当然懂了,能不眼熟吗?
    这狗不就是小时候的他吗?
    替身?
    作者有话说:
    一些替身文学(不是)
    *大叶栀子:栀子花的一种,也叫牡丹栀子或者四季栀子,是我个人觉得栀子花里最好看的一个类型,花型大,重瓣饱满,而且香气浓郁。
    栀子的花语:期待你的爱。(霍川骛从过去一直到现在,都在暗搓搓的用花语表白)
    第31章 间序:
    不!
    一秒三变的霍总很快就转变了想法, 觉得岁聿这样的行为不应该叫替身文学,而是爱屋及乌,他试图和他组建一个一看就很有缘分的一家三口!
    是的, 肯定是这样没错。
    他爱我。
    不接受反驳!
    思路一换,霍川骛的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他对于觉得一条小土狗长得像自己小时候这件事, 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的就接受了, 因为他不会觉得小土狗会拉低他的档次,只会觉得小狗因他而更加眉清目秀。
    不过事实上,霍川骛和栗子小狗的像,并不来自于面部整体的相似,而是那双狼一样的眼睛。
    灰蓝色的瞳孔, 高挺的鼻梁,眼眸深邃而狭长, 自带一种微微上挑的杀气,那是独属于顶级猎食者的浑然天然。霍川骛在外界看来很上位者的冷漠气场,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来自这双不怒自威的眼睛。
    或者可以这么说, 从小他就长得凶。
    不过,长大后才是真正的剽悍强势,小时候嘛……
    只是奶凶奶凶的。
    让霍母忍不住为儿子留下了不少有趣的音像回忆,从照片到视频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甚至在他们位于欧罗巴洲的家, 还有一幅名家所绘的油画,生动形象的记录下了霍川骛小朋友气鼓鼓的骑在一匹金色小马上的画面。
    虽然霍川骛很不想承认, 但是当岁聿第一次看见那幅硕大的油画时, “奶凶”就成为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嘴中唯一会用来形容霍川骛的词。
    霍川骛没有出言阻止, 自然是因为那是岁聿啊。
    岁聿说“你小时候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霍川骛满脑子就只剩下了“岁岁夸我可爱”, 可爱,可以爱!
    岁聿觉得可爱的对象,如今换到了他一直抱在怀里的栗子小狗身上。
    这真的是一只快乐的小土狗,没心没肺,能吃能睡,面对全然陌生的人和陌生的地方,它也一点没在怕的。反而从一进家门开始,就试图和每一个它能看见的两脚兽热情互动,不知道的还以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属于这个家的原住民。
    不管是面对居高临下、自动制冷的霍川骛,还是一惊一乍、和小狗说话会自动变夹子音的彭三思,它都适应良好。
    当然,它最喜欢的还是岁聿。
    但岁聿却并不能一直这么抱着它了,在拉着霍川骛和小狗一起合了张影后,他就把它交给了一身标准西装三件套、戴着白手套的管家。
    霍家的管家是从霍祖父那一代就开始在这个家里工作的老人,照顾过霍母的童年,也经历过霍川骛的过去,如今虽已是满头银发,却依旧精神矍铄。他态度恭敬又专业的从岁聿手中接过了小狗,一边用十分舒服的手法抚摸着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的新成员,一边道:“先生,我先带小少爷去检查一下身体,顺便洗个澡。”
    岁聿早就已经适应了老管家这个奇怪的调调,点了点头:“好,麻烦你了。”
    站在一旁的彭师兄:“?”少爷?先生?这都是什么鬼?上一回来的时候他就想问了,你们有钱人非要玩这么尬的吗?还是说大清覆灭的时候忘记通知谁了?下一句是不是好久没见过少爷这么笑了?
    岁聿就像是突然和师兄点了心有灵犀,在霍川骛表示还有一些工作要解决,和管家一起离开后,对师兄解释道:“cos小说里的管家,只是刘伯的个人爱好。”
    老管家刘伯年纪大了,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听网络小说和看短视频app上的自制短剧,尤其是狗血霸总类的,堪称爱不释手。岁聿偶尔听到过几次,然后就总结发现,这些内容往往很快就会被刘伯灵活应用到隔天的日常生活里,信念感极强,沉浸式工作,对扮演小说里的管家可以说是非常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