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穿越重生 > 无心 > 第38节
    我笑道:“师父,阿宛细细地想过了。我既是无心,那么嫁给谁都一样。况且师父待阿宛这么好,阿宛自是愿意嫁给师父的,就怕师父以后会厌倦阿宛这样的脾性……”
    沈珩急急地打断,“怎会?你愿嫁我,愿与我共度一生已是我之幸,更何况我厌倦谁都不会厌倦你。”
    “那不就行了么?师父现在陪不陪我去王府?”
    沈珩万分欣喜地点头,“去!只要阿宛去,无论去哪儿我都愿意。”
    我对身后的碧榕道:“去让马车准备一下,小半个时辰后去西陵王府。”
    碧榕飞速地瞧了沈珩一眼,应了声“是”。
    .
    到王府后,我同沈珩一下马车就见到了侯在门口的易风。他穿回了以往他爱穿的白衫子,低眉顺眼地同我行礼,“易风见过公主殿下,公主殿下万福。”
    “不必多礼了,起来吧。”
    易风站直了身子,目光先是落在了我身边的沈珩身上,他扯出一抹极淡的笑意,“恭喜你。”而后方是对我道:“也多谢公主殿下愿意遵守承诺。”
    我摇摇头,“小事一桩,不必言谢。”
    而后,我让人将三皇子的尸首交给了易风。易风又向我道了声谢,然后驾着马车离开了我的视线。我总觉得易风有些不一样了,他现在看我的眼神没有以前的埋怨,反而有种尘埃落定后的认命。
    我摸摸下巴,不解地道:“易风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也许他想通了,”沈珩道:“他之前一直怨恨上天待他不公,没有给他一个好的出身,体内又多了你的一魄,继而平白无故地添了许多麻烦。”
    我叹道:“怪不得他见到我总是不太和善……”
    沈珩说:“如今司马瑾瑜失踪了,不会再有人纠缠着他,想来他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以他的琴艺,若能静心苦练,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我笑了声,“易风琴艺再好,也比不上师父呢。”
    沈珩眼里笑意愈发浓厚,“我知你爱听,以后便时常弹给你听,直到厌倦为止。”
    “嗯。”
    不知不觉中,我同沈珩走进了王府中的桃花林里。我一时兴起便道:“父皇在桃林下建了密道,我还不知通往哪儿的呢,如今时间还早,不如去看看?”
    沈珩望了我一眼。
    莫名的,我有些心虚。我不着痕迹地收回目光,没等沈珩答我就直接开了机关,轰隆隆一响,脚下便呈现了一处石梯。
    沈珩也跟了上来,同我一块进了密道里。
    密道里有些暗,沈珩舀出了一颗拳头般大的夜明珠,立即就照亮了这漆黑的密道。我笑呵呵地道:“这夜明珠真好看。”
    “你若喜欢,我的府里还有不少。等你过来了,我便将它们都在嵌在墙里,到时候也不需点灯了,你若觉得亮便舀纱布遮住。”沈珩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憧憬,他又道:“阿宛,你觉得可好?”
    我没什么心思听,随意地敷衍道:“挺好的。”
    过了好久,我们俩总算走到密道的出口,走出去一瞧,竟是郊外的树林。我道:“这密道挖得可真远呢。”
    沈珩说:“这密道其实还通往皇宫。”
    我一惊,“还通往皇宫?皇宫的哪儿?”
    “宫里有片竹林,离你现在住的宫殿不远。”
    我感慨道:“看来当初父皇果真是花了不少心思。”
    .
    快到掌灯时分,我才和沈珩离开了王府。
    因为不同路的缘故,我和沈珩在王府门前便分别了。临上马车前,沈珩拉住我,道:“夜里寒凉,先披上我的斗篷吧。”说罢,沈珩便将他的斗篷脱下,蘀我系上斗篷的带子时,他离我的距离极近,我甚至能感受到沈珩呼出来的热气。
    系好后,沈珩定定地看着我,声音低低地唤了我一声。
    “阿宛。”
    这声音里似包含了许许多多的复杂情绪,我听不懂他的情绪代表什么意思,便也低低地回了声,“嗯。”
    沈珩说:“阿宛,我知你心里的计较。于沈晏而言,他心中的人是谢宛,而于现在的我而言,你是萧宛。我会待你很好很好,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为你取来。你不喜欢皇宫,我们以后便不住在皇宫。所以……”
    这一回我听出了沈珩声音里的乞求之意。
    “安安心心地嫁给我,好不好?”
    我垂下眼帘,轻轻地点了下头。
    沈珩握紧了我的手,眉梢里是遮藏不住的欢喜之色。
    他送我上马车后,对碧榕道:“好生照料公主,夜晚多添几个炭炉,桌上的茶水记得要温着。”
    碧榕一一应下。
    回到宫里后,碧榕总是欲言又止的。我晓得她想说些什么,拈了粒水晶葡萄入口后,方道:“碧榕,你要记住你曾经说过的话。”
    “碧榕记得,碧榕是公主的人。”她咬咬唇,“但是,公主真的不打算改变注意?”
    我摇头。
    她叹了声,“碧榕知道了。”
    我道:“你是否觉得我很残忍很无情?”
    碧榕道:“碧榕不敢,碧榕只知公主的决定便是碧榕的决定。”
    我吐出葡萄的籽儿,说道:“嗯,你知道便好。”这婚我是一定要逃的。爹娘和兄长都固执地要让我嫁给沈珩,他们都说为我好,可是却没有人问过我愿不愿意。
    若沈珩不是北朝太子,估摸他们也不会如此执意。我瞥了眼窗外无声经过的巡逻侍卫,心想真不愧是我的家人,相处了这么多年即便我装作顺从地答应,可他们依旧不放心,眼见离大婚的日子愈发地近了,这巡逻的侍卫也一日比一日多。
    其实爹娘兄长这边倒没什么,我有信心可以在他们眼皮底下逃离。我唯一担心的是沈珩,今日假意做出这样的礀态,也不知他信了没。
    细想今日沈珩的表情和语气,估摸着也是信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嘤,第二卷来了~~~
    谢谢穆凝童鞋的地雷~~~
    谢谢灵车飘移棺材飞的地雷~~~(想想这id的场景,好惊悚!)
    ☆、45瑾瑜番外
    秦家与谢家自上一代起就已是相互交好,秦夫人和谢夫人自小也是闺中好友,凑巧的是两人也是在同一日里被诊出怀有身孕。两家都甚是欣喜,便打算待孩子出生后,若为男女就定为娃娃亲。
    未料秦家的娃娃出生后不久,秦父身染重病。秦夫人请来德高望重的佛门大师,大师言十年之内秦家不宜有红事。
    遂秦谢两家的娃娃亲就暂且作罢。经名医诊治,秦父的身体也逐渐好转,并未娃娃取名为沐远。抓周那一日,秦家甚是热闹,长长的木案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意。
    谢夫人也抱着刚满十个月的小谢宛前来凑热闹。
    小沐远在长案上慢慢地爬着,圆碌碌的眼睛转个不停,胖乎乎的小手摸摸这摸摸那,咯咯地笑着,却也不抓起,皆是摸一下就扔开了。
    秦夫人捂嘴笑道:“我这儿子平日里就喜欢金光闪闪的玩意,我瞧二叔送过来的金算盘晃眼得很,说不定沐远就会抓住那个。”
    谢夫人也笑道:“秦家经商,抓个算盘,子承父业也是极好的。”
    说话间,小谢宛嘤嘤数声,挥舞着小胳膊。
    秦夫人瞧着粉雕玉琢的小谢宛,心里想着,阿茜同谢南锋的女儿与我家的沐远门当户对,双方都是知根知底的,以后成了亲家,那是再好不过了。
    如此一想,秦夫人越看谢宛就越是满意,面上的笑容也愈发地浓烈了。
    “看来阿宛也想去抓周呢,阿茜,到时候阿宛抓周定要同我一声,我送份抓周礼过去。”秦夫人笑了笑,“来,让我抱抱。”
    秦夫人抱起了小谢宛,“哎呀,长得真是标致呢,以后一定是个大美人。”
    小谢宛自是听不懂大人在说些什么,她此刻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案上的一朵白玉雕的莲花,约摸有婴孩拳头般大小。
    “咿呀咿呀……”
    谢夫人顺着女儿的目光一瞧,笑道:“这朵莲花雕得真是精致。”
    秦夫人说:“天门与我家有些交情,这朵白玉莲花是天门送过来的。”
    话音刚落,小谢宛腾地乱动起来,秦夫人一时抱不住,小谢宛掉在了长案上,幸好案上铺了绒毛垫子,摔下去也不见疼。
    四脚朝天的小谢宛翻了个身,黑葡萄似的瞳眸里映入了玉雕的莲花。
    伸手,一抓,小谢宛满足地咯咯笑起。
    秦夫人和谢夫人一同笑起,秦夫人道:“看来阿宛迫不及待地想当天门的弟子呢。”
    谢夫人道:“哎,阿宛真是顽皮。”说罢,谢夫人弯腰准备抱起自家女儿,而此时,小沐远胖乎乎的小手一把抓住了小谢宛的脚丫子,稳稳地抓住,竟是不再肯放手了。
    这场景倒是有些古怪,女娃娃抓着玉莲花咯咯地笑,男娃娃抓着女娃娃的脚丫子也止不住地笑。
    在场的众人愣了下,还是秦夫人先反应过来,调侃着道:“看来呀,以后我这儿子要媳妇不要娘喽。”
    谢夫人也哈哈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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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从抓周那一回后,小沐远最爱黏的人便是小谢宛。几年时光一过,两个走路都不稳的孩子也渐渐长大,秦家和谢家感情依旧,秦沐远也常常过府去寻谢宛玩。
    两家的长辈也是乐见其成。
    某日,秦家二叔从西域归来,带回了不少稀奇的玩意,其中有一样便是会弹出一只木雕山羊的盒子。秦沐远一见,立马就喜欢得不得了,直说:“二叔,我喜欢这个。”
    “爹,我也喜欢,我要这玩意!”
    秦二叔有个孩子,比秦沐远小了一岁。
    “这是我的!”
    “不,我的!”
    两个孩子瞪着对方,互不相让。秦夫人见状,便对秦沐远道:“你比沐祯年长一岁,大的要让小的,知道么?”
    秦沐远不愿,“可是……”
    秦夫人打断秦沐远的话,“没有可是,忘了娘跟你讲孔融让梨的故事了?”
    秦沐祯抱着木盒子,得意洋洋地对秦沐远扬了扬下巴。
    秦沐远抿住唇角,目光紧锁住木盒子。半月后,秦沐远寻了个更加新奇的玩意同秦沐祯换回了这个木盒子。秦夫人晓得后,笑着对秦父说:“我们这孩子年纪小小的,脾性也不知像足了谁,竟是这么固执。”
    秦父也不觉得固执有什么不好,抱起秦沐远,笑呵呵地问:“沐远,若是沐祯不愿同你换,那你该怎么办?”
    秦沐远想了想,用仍是稚嫩的声音认真地回道:“缠着他,想尽办法直到他愿意同我换我为止。”
    秦父说:“固执也是好的,若是你以后能把这股劲放在念书上,以后兴许能当个状元。”只可惜秦父没有想到的是,自家孩子固执归固执,可是却没有用在正途上,反而是将这一份执念维持了两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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