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科幻异能 > 金簪记 > 第160节
    “呵呵,那倒不用。替我,去给他磕几个头,说声对不起,再把杂草帮忙拔拔也就是了。”
    “你的父亲,你自己去做。”
    “你知道吗?我从没为我做过的任何一件事情感到后悔过,可是,说问心无愧却是不可能的。我还记得当年父亲让我答应好好照顾母亲的,可是,我能做的,只能是摆脱让人威胁,用生命去换取与母亲的分别……十五年了,再过三日,我却要永远离开这大宋的疆土,甚至,离开这个世界。不知道人死会不会真有灵魂,如果有的话,我也是真真不想让母亲见到从西夏乱葬岗中出来的我的。”
    世绫在外听着这话,不禁眼角湿润了,奴隶也是人,也是父母所生,也是血肉之躯,他们也可以侠骨柔情……
    “你放心,如果我能见到你的母亲,一定会告诉她,她有个,很优秀的儿子。”沈云城强压着自己内心的悲苦,这是秦漫修在向自己托终吗?他知道他这一去必死无疑才这样说的吗?乱葬岗,奴隶的去处恐怕那里就算是好的了吧,以他的身世,会不会那李王爷一怒之下,将他五马分尸,烟消云散呢?想着,沈云城心中更觉苦恼憋闷,为什么,命运,要如此捉弄世人!
    “谢谢你,我,很满足了。”漫修虽然还想再说些别的,杜家,林家,叶家,还有祁天晴,牧峰父女,金兰妹妹,袁非和孟兴叔叔,都是他放不下的人,可是,他无权留恋了。他嘱托的再多,也只能徒增别人的伤感,莫不如,就让这些伤感统统都由他一个人带走,即使不能长埋地下,也能随风而去,终是能少伤害些关心他之人吧。
    “你们是谁?在这里做什么?”世绫只顾和哥哥听马厩中的对话了,却没注意到后面来了人,回头一望时,只见对方竟先痴愣了一下。这世上竟有眼睛如此传神的女孩儿!简直太有……吸引力了!刚到马厩旁的叶子奇不觉心跳加速,自己一见钟情的毛病恐怕又是犯了。
    里面的沈云城听声音率先抢了出来,见时竟是西夏的小姐,不禁大惊失色。是自己太大意了,以为打发了王叔,叶子奇又被指派去做了别的活计,就以为平素无人问津的马厩就是安全的了,怎知,怎知隔墙有耳,而来人,竟还是西夏的贵客!李青林王爷的亲侄女!还有她身旁那个可疑的仆从。
    他们听去了多少?万一告知周欣然,那连他也是暴露的了。她是李青林的亲侄女,素闻从小便与卿娘娘十分亲熟,如今,如今这秦漫修可是射杀卿娘娘的威武将军的独子,她会不会也趁这个机会为卿娘娘报仇?一时间,沈云城的思绪乱了。
    “哦?沈护卫怎么在这里?我刚小憩了会儿,又留恋这园子的美景,出来转转,谁知竟然迷了路,沈护卫在这里可是太好了,要如何走才能找到周姐姐呢?”
    刚到?迷路?沈云城心里打着鼓,难道是要到周欣然那里才告状说明一切?又或者是真的?
    “对了,沈护卫在这里做什么?啊!你的手上怎么会有血,身上也有!”
    沈云城这才注意到,是秦漫修身上的血沾染了他的手和衣物,一听到声音便冲了出来,竟没想到马厩外站着的是李世绫小姐。这下该如何解释?莫不成照实说,在给一个被小姐打的血肉模糊的奴隶治伤?
    “小姐原来是要寻周小姐。她现在应和王妃娘娘在主屋。小姐顺着这条路径直往南边走,见到一处亭子时再往东走,之后会有个池塘,夏季的时候荷花开得盛好认些,现在倒只是普通。沿着池塘走,有座人工的小木桥,过了再往南转,就到主屋了。小姐如不嫌弃,在下愿给小姐引路,不知小姐意下如何啊?”叶子奇把话引了过去,世峰的眼睛一亮,叶子奇是在帮沈云城解围,他不想让外人过多的知道那奴隶的事情。
    到底是个怎样的奴隶?值得周欣然的贴身护卫甚至想冒大不韪放其离去,还受其临行所托。一个堂堂的叶家二公子,也甘愿做引路小厮,为他解难?
    刚要说话,谁知马厩处竟风风火火的又来一人。身材短小,鹰钩鼻子,也不十分好看的一个小老头儿,一来,也不顾旁人在场,便冲沈云城发火道,“怎么回事?他人呢?”
    “先生!”
    这时,被称为先生的人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两个陌生人,一个衣着华丽,一个虽身着麻衣,却是干净整洁。可是,当先生看到这两个人,尤其是看到李世峰的脸时,不自觉的手上一颤,而这一颤也没躲过世峰的眼睛。
    先生的手指上,也带有一个绿色的戒指,跟那日,与他手拉着手的“他”带的戒指完全一样!还有那眼神,透着无尽的灵动,虽然现在是火冒三丈,却处处透着动人之气。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易容之术吧!
    世峰一见对方,立刻心情大好!被妹妹给说中了,万一,在马厩见到他日思夜想的人呢?终于,见到了,他果然是周府的人,还是什么先生。那他紧张的人,世峰的脑海里突然划过一个很不可思议的念头,秦漫修,秦威,威武将军,王爷,卿娘娘……
    “你不是被打傻了吧?你和他这样的关系,他会放过你?不把你活剥了祭祀,就是他大仁大义了!你还有闲心夸他?”刚马厩中沈云城说的话再次萦绕耳边,马厩中的奴隶,该不会,该不会就是……想着,世峰看向了身边的妹妹。如果,她知道是他的话,心中应会十分难过的吧。
    他不想让妹妹难过,至少,至少能少难过一日是一日。
    于是,世峰连忙说道,“如此,就麻烦这位小哥给带路吧。小姐跟周小姐不是还有约定要一起扎纸鸢吗?勿要让周小姐久等才是。”
    “恩,也是。那咱们走吧。”世绫不知哥哥为何突然如此,只知哥哥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虽然来了马厩仍没见到那奴隶,有些不太甘心,可怎么说三日后他也是叔叔的奴隶了,想要见,还不简单。
    于是,世绫也没多反对,便顺水推舟的,让叶子奇带路,去见周欣然了。
    而他们一转身,还没走几步,就听后面先生急急的跑入马厩之中,并愤恨的喊了一声,“混蛋!”
    因周家的盛情挽留,世绫也和哥哥在周府住了下来。三日,说快不快,说慢竟也是不慢的一个时间。三日,世峰只一味的陪妹妹玩乐,却缄口不提那日观音庙会所遇之人。即使妹妹偶尔提起,他也会迅速找到别的话题岔开,仿佛观音庙会早已成过去,所遇的那两个人也不过就是过眼云烟罢了。
    世绫见哥哥如此,也不过苦笑一声,看来,终究是没有缘分的,都在周府住了三日了,也没见什么公子,打听秦漫修,下人只是面面相觑,却无一人作答。看来,这周府中是没有这个人了。有些感觉,是否曾经拥有过就是最美好的了呢?世绫想着那日秦漫修轻轻将手环绕在自己的腰间,温柔的喊她做娘子的那一刻,便不自觉的窃窃笑出了声。
    “什么让我们的世绫如此高兴啊?”
    “呵呵,哥哥什么时候过来的?快来坐,你听说了吗?明天,叔叔也要过来呢!”
    世峰的脸色微微一沉,又立刻转成了笑容,“是啊,没想到叔叔这么快就处理好了他的事情,还非要赶过来接咱们一同回去。”
    “你说,叔叔有没有可能是为了那个奴隶……”
    “世绫,怎么最近有事没事就提那奴隶,叔叔是什么身份,千里迢迢跑来大宋王朝,竟仅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奴隶吗?”
    “哥哥说的我也知道,可是,那哥哥你说,叔叔为何坚持要他呢?”
    “我看无非就是宜娘娘拿叔叔做幌子吧,她想要了那奴隶折磨,却抬出了叔叔。”
    “恩,也有可能。那些下人不都说了吗,那奴隶长得面如冠玉,貌似潘安,竟比那假哥哥都强去百倍呢!”
    “呵呵,世绫什么时候也学会以貌取人了,即使长得好看些,也终是个奴隶,除了能做些劳力,还有什么本事!”说到这,世峰自己的心不觉也是一颤,转眼瞧上一直别在腰间的箫,如果是他的话,会不会是个音律上千载难逢的好对手呢?
    第二百七十章 登堂入室
    应该说,这几日间,有关秦漫修的传闻不断进入李世峰的耳中。可以说,秦漫修算不得什么英雄,于国于家,从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论文采,及不上那些举子文人,论武功,莫说他现在内伤严重,使不出一点功夫,就算是原先有的那点,也绝对拿不上桌面的。文韬武略,江湖侠义,报效朝廷,这样的英勇之词似乎与秦漫修完全挂不上钩。他做的事情,都是再平常不过,甚至还处处被动。可是,为何,为何听了他的故事,自己心中竟有如此的感动?
    他可以经历百花馆而出淤泥不染,可以不顾自己安危成全别人的亲情爱情,更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间。从嗜血的怪物,到百花馆的男妓,从紫嫣庄园的仆从,到无意卷入江湖纷争的小人物,从军中士卒,到欣园奴隶,从朝堂上惊艳四座的天籁之音,到再为奴隶的下贱,他的经历不可谓不坎坷,他的身份从也没高贵过,然而,他无怨无悔,始终一如既往的在走他自己的路,执着、善良的走他自己的路。
    或许,他能感动人的地方恰是在此吧,而非他如玉的外貌,和高超的琴艺……
    秦威,你好福气啊,有这样一个好儿子。为了给你翻案,他宁可舍去他的生命。叔叔,如果你见到这样的他,会不会也被他感动呢?反正我是被感动了,一如这东京城里的杜家,林家,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被他感动了一样。
    可是,我能做的,是尽量减少他对世绫的伤害。看得出,世绫记得他,虽然他当时只是出于为世绫解围,才那般做的,可是,世绫记得他。如果,让世绫知道您要买去折磨,买去为卿娘娘祭奠的奴隶就是他的话,世绫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是我错,不该带世绫来宋朝的,更不该带她去逛什么观音庙会,最最不该的,是竟然贪恋一个初次见面的女人的手温,和心动的感觉,而至世绫于不管不顾。然而,发生的事实不会倒退改变,命运既然如此安排,那是否就代表着我们也必须要经历这次历练呢?
    世绫,哥哥会帮你,然而,能帮多大程度,哥哥也没有把握了。但愿,但愿你能平安度过这一关,早早的,将他忘了吧。
    “哼,哥哥前后说法不一。你不是说奴隶也是人,也有千古留名的英雄吗?怎么现在又说奴隶除了做些劳力,还有什么本事?哥哥不是一向主张人人平等的吗?怎么现在又这般说话?”
    “能千古留名的英雄本就少之又少,像卫青那般的更是凤毛麟角。世绫莫不是以为所有的奴隶都能成就一番事业的吧?”
    “哥哥这话说的好没道理。难道只有像卫青那般名垂千古的才是成功的奴隶吗?只有驰骋沙场,立下赫赫战功的才是英雄人物吗?我倒是觉得,只要积极的生活,遇到困难也不轻言低头屈服的,就是个成功的人,就是英雄!”
    世峰听妹妹如此说,心中又是一颤。妹妹,真的长大了,虽然见到新鲜的玩意儿,仍会像小孩子一样扑过去玩耍,但是,她的心,终究是长大了。英雄,这就是她理解的英雄的含义,与自己想的如出一辙。可是,这样能说的通的话,那奴隶秦漫修岂不就已经是英雄了?
    不知该怎样劝说妹妹了,可是妹妹似乎今日也与自己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思,再没多谈几句,便不欢而散了。
    该来的,恐怕终究会来吧!
    次日一早,世绫便打扮的漂漂亮亮,世峰来了,也没多话,便急着去见叔叔了。
    李世峰的心隐隐作痛。
    随着妹妹的脚步,世峰也出了门,腿上如灌了铅一般,很不情愿的一步步挪向了大厅。而那里,果然高坐着叔叔和叔母,今天的叔叔,看起来似乎眼睛都在放火,看来,他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世峰回想起十五年前,叔叔当时在他家中做客,当一个士兵悄悄在他耳边禀告了几句之后,他甚至不顾母亲也在场,当场便把所有能见到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当时,叔叔的眼睛也如这般红,然而却是嗜血,绝望的红。
    后来听父亲说,是杀害卿娘娘的凶手已被他人杀害,连那凶手的家人也是一死一失踪。叔叔疯狂的派人潜入到宋朝寻找那失踪的一员,可是,整整寻了三年,也毫无结果。叔叔甚至慢慢相信,连那失踪的一员,也是死了的。
    如今,死了的人重新出现,叔叔又能为卿娘娘报仇了,他如何能不兴奋?只不过,怎么看,都觉那红红的眼睛有些可怕,甚至比将他家中东西都砸烂的叔叔更加嗜血、疯狂。
    “叔叔!”
    “世绫?你怎么也来了?”
    “还不是想叔叔了!”
    “你这个小丫头,准是又偷跑出来的,看我回去不告诉你母亲,让她好好的教训你。”
    “叔叔!叔叔最疼世绫了,不会说的,是不是?”
    “这丫头,越大越没规矩了。都是大人了,以后,不要再如此了!”
    “谢谢叔叔,世绫就知道,叔叔最好了!”
    世峰以仆从的身份跟进了世绫,见了叔叔,却以正常的礼节拜见道,“参见王爷。”显然,叔母是提前告诉叔叔了,因此,叔叔见到他时,波澜不惊,只嗯了一声,并没与他多语。
    高座上还同坐着周可夫妇,以及他们的女儿周欣然。
    周欣然身边的护卫,那个沈云城,显然有些紧张,是怕他们将那日听到的告诉周家吗?要告诉早说了,又何必等到今日?
    双方彼此客套了一番,因见世峰的脸色不好,叔叔竟体谅般的没有提联姻一事。而话题,终于落到了什么礼物上,看到世绫还有些兴奋的样子,世峰的心更疼了。
    先奉上来的礼物无非就是什么珍奇异宝,世绫虽也稀奇,但到底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小姐,因此都是微微一笑便过去了。直到周欣然提起日前王妃要了个奴隶,正好并这些礼物一同让其带走时,世绫的脸色才微微一变。而此时,她竟是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哥哥早已面如土色了。
    “奴隶?夫人要的什么奴隶啊?西夏不有的是,何苦因这等小事也要烦扰周将军?”
    世绫听到此,眉头微微一皱,若不是那日听张思宜亲口说是王爷要那个奴隶的话,今日听叔叔如此一说,还真要将所有的不是都归罪到张思宜身上呢。叔叔这是唱的哪一出呢?
    “王爷有所不知,周家的这个奴隶与普通的奴隶不同,极通音律,又会读书识字,还是有些功夫的呢。”
    “哦?是吗?到底是宋朝的大将,连家中的奴隶都能培养到如此程度,在下自愧不如啊!”
    “王爷说笑,这奴隶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的,本就是身份下贱的物件,幸好能入了王妃娘娘的眼,能进王府伺候也算是他的造化了。”
    “如此,就多谢将军了。只是,刚夫人说他极通音律?略懂一二还说得过去,夫人说辞未免有些夸张吧。”
    “王爷,这王妃倒确实没有夸张。小女听过他弹奏过两曲,确实非同凡响,只不过……”
    “不过什么?”
    “不瞒王爷说,这奴隶生性倔强,只怕让他弹奏,也会有意隐藏实力,扫了王爷王妃的雅兴的。”
    “哦?难道是本王孤陋寡闻?这奴隶不是最下贱的物种吗?怎么还能有不听话的奴隶呢?莫不是周府管不了了,推到我西夏去治?”
    “王爷言重了。来人那,带那奴隶过来,为王爷王妃助兴。”
    世峰捕捉到了刚刚有下人悄悄对周可说了几句什么的场景,之后,周可似乎就满腹自信,得意洋洋,看来,他是有确定的手段能让那秦漫修显出自己的实力来了。也好,听听他到底什么水平。
    过了一会儿,一个手脚脖颈都被锁上链子的奴隶被带到了大厅外。世绫好奇的向外张望,可惜离得距离远了些,那奴隶又一直跪着伏在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不过,倒比自己想象的看起来好些,衣服,好似很是整洁,虽然破旧了些。
    “王爷,奴隶是不可登堂入室的,就让他在厅外伺候可好?”
    “厅外如何能听得清楚?传他进来吧。”世绫抢先说道。
    见王爷没有反对之意,周可微微一笑,说道,“去,让那奴隶爬进来伺候!”
    世绫一愣,爬?登堂入室居然是爬进来的吗?
    与她想象的那奴隶会倔强的反抗不同,只见那奴隶乖乖的匍匐爬进了厅堂,并寻了处角落,依旧俯身跪地。
    “来人那,把琴给他。”
    世峰是站立在世绫身边的,他一直注视着伏在地上的奴隶。他的手在颤,不是紧张,也不是害怕,是……愤怒!世峰的心一沉,原来一个奴隶竟是如此有尊严的!
    “伏在地上如何弹得了琴?将军,让他坐起来抚琴吧。”
    “世绫,奴隶是有奴隶的规矩的。伏在地上不能抚琴,那就跪着抚琴好了。反正也只用双手,又何必在乎是坐还是跪的姿势呢?”
    叔叔今日也奇怪,与哥哥一样奇怪!世绫不服气的看向了哥哥,却见哥哥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那个奴隶,眼神中似还有些同情,悲悯……莫非,错怪哥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