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穿越重生 > 正史二三行 > 第108节
    老板拿着尺子,正在量一匹布,听到她叫,抬起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摸了摸小胡子:“花大人,莫不是又忘了吧?”
    认识!
    又忘了!
    听听,这肯定是知道她的,看来自己经常忘事。
    嗯,这她就放心了,原来是老毛病啊,哈哈。
    她哈哈哈哈笑完,指着自己鼻子,问老板:“我是谁?”
    “您呀,是朝廷的花知事花大人,您翻翻衣兜,里头有东西,你一看就明白了。”
    她拱手谢过,走了几步,拐到小巷中,浑身上下开始找口袋。
    终于,她在贴身穿的小肚兜里翻出了一根蓝色碎花布条:“唉哟,这缝的……”
    布条上黑线绣着醒目的名字,之后是一行小字。
    我叫花不沾,请到四方街西三道叶府找叶行之领银三两。
    她把这条蓝色碎花布拿在手里捏来捏去,很熟悉,但她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她肯定,这个花不沾一定是她。
    从肚兜里掏出来的,那么贴身的地方,放布条的人肯定是她自己,不会有别人了。
    这个长度……
    她想了想,恰巧手上的青花瓷需要一根绳子提着。
    她熟练地打结,提着青花瓷瓶,走到街上,打算找在街角摆摊的卖面大娘打听到四方街的路。
    青石板路的尽头,一个穿着黛蓝官服的年轻男人脚步匆匆,神情焦急,转过街角,和她正巧打了个照面。
    她嘿嘿笑了出来,这人长的像手上的青花瓷。
    寡淡的,薄薄的,五官不艳丽也不夺目,放在人群中,不出挑,但身上那种淡淡如烟的儒雅感觉,意外的合她口味。
    啧,好男人是需要品的。
    她连连点头。
    那男人忽然不急了。
    如果说,刚刚他的神情焦急的就像是家中失火了一样,穿着官服就跑出来了,那他现在,就好像看到着火的他家对面,不是他家。
    穿官服的男人慢悠悠停住脚步,站在她面前,笑了起来。
    她也笑,笑完,脚步一转,来到面摊前,要了碗阳春面,顺便问了胖乎乎的老板娘:“四方街叶府怎么走?”
    老板娘抬头,先看了眼那个男人,眉梢染上了笑,和蔼笑道:“花大人呀,你问你旁边那位大人吧。”
    旁边那个……
    她侧过脸,矜持地行了个礼,说道:“在下可能叫花不沾,请问阁下是?”
    “我叫阿走。”穿官服的男人说完,笑着问她:“你是花不沾?”
    “可能是。”
    “你是忘了事?”
    “可能是。”
    那男人点了点头,垂眸一瞬,抬眼说道:“我正巧要到叶府去,顺路,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多谢多谢。”
    面上来了,男人没有点什么吃的,坐在一旁,看她吃。
    自己吃饭,让别人等着,总是不好的,她说:“你可有什么要紧事吗?我很快就吃完,要是你等的急了,可以先去。”
    “不急,你慢慢吃。”
    只顾自己吃,她不太好意思。
    要不,跟他聊聊天?
    她问:“叶府的叶行之,你认识吗?”
    “认识,很熟悉。”
    “那你跟我熟悉吗?”
    “很熟悉。”
    “我知道了。”她说,“你是看我忘了,所以等着要把我送到叶府去吧?叶行之是我家人?”
    穿官服的男人笑了,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对,是家人。”
    “我夫君?”
    “是的,没错。”
    搞了半天……
    她惊讶:“我已经结亲了?”
    “嗯,年初,已经半年了。”
    “乖乖……”她咋舌,“你和叶行之是同僚?”
    “差不多是,我和他很熟。”
    她埋头吃面。
    端起面碗喝汤时,慢慢眨了眨眼睛。
    再放下碗后,她敛起脸上的笑,清嗓子问道:
    “我和叶行之成亲时,你随了多少份子钱?”
    穿官服的男人笑出声来。
    他说:“为何问这个?”
    “你把我送回去,能到叶府的账房支三两银。”
    “所以?”
    “我家的银子也太好挣了,亏。”
    她站起来,拿好青花瓷,把钱付了,说道:“你走吧,我不需要你送,你就告诉我叶府怎么走,我一个人走去就是。”
    “没事,我不要你们家的三两银,就让我送你好了。”
    她摇头道:“不好。叶府既然有约在先,我就不能坏了规矩。你把我送去,又不要银子,我要是再走丢,别人也不好意思要那三两银子,久而久之,就没人帮我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那不如这样,我想了个办法能让你那三两银子不白拿。”
    穿官服的男人笑意盎然道:“说说看。”
    “你把我背回去,出过力,再拿银子,就不算白拿。”
    那男人怔了怔,背过身,弯下腰。
    “来。”
    她爬在他的背上,把耳朵贴在他肩膀上,问道:“你成亲了吗?”
    “嗯。”
    “多久了?”
    “半年了。”
    “家住哪?”
    “四方街西三道。”
    “你姓叶吧?”
    “是。”
    “你家夫人叫什么?”
    “花不沾。”
    “唉哟,巧了,和我同名啊!”
    两个人笑作一团。
    叶行之问道:“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吃面的时候。”
    “这次怎么想起的?”
    “这男人长的眼熟,像是天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瞧见的那种眼熟。”花不沾说,“阿走,又是急匆匆跑出来找我的吧?”
    “你出府超过一个多时辰了,下次带上人,别一个人乱走。”
    花不沾说:“哎,街坊邻居都认识,不用了。”
    她不喜自己上街时,有人跟着。
    叶行之笑着摇头:“那是你这一年来,忘事的次数太多,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你了。”
    花不沾笑了起来:“那可不,三两银呢,就你大方,官饷哪里有那么多?还给人三两银。”
    “少了怕别人捡了你,就不送了……”
    建元二十六年,云州岚城。
    可能是回到叶行之身边,□□逸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花不沾多年未犯的老毛病,又开始了。
    花不沾隔一阵时间就忘一次。
    叶行之说到做到,扯了一根长布条,一端系在自己手上,一端缝在花不沾衣袖上,再打上死结。
    这次不管她忘了什么,自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不会再丢了。
    揽月楼有一口茶先生常驻,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每次忘事,花不沾抬起手,看到自己手腕上打上死结的布条,再看看周围的这家酒楼,就会自觉把自己当作给酒楼老板干活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叶行之想,挺好,也算是妇唱夫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