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是他先爱惨 > 是他先爱惨 第105节
    程桀给樱桃买些之前没见过的小玩具,不值钱,胜在新奇。
    “樱桃!”人群里忽然响起高亢的呼喊。
    樱桃循着声音看去,对方是个胖胖的女人,白白净净,笑起来一脸福相,站在一家早餐店门外。
    樱桃恍惚了一会儿,女人扔下手中的水瓢跑过来,想抓樱桃的手,可被程桀冷沉的脸吓得不敢。
    “是我呀!高三五班的福妞,读书那会儿我坐你后排!”
    樱桃其实已经想起来她是谁,主动握住她的手,“福妞,我记得你,你那时候总给我带你家里做的米糕。”
    “是是是!”福妞笑得见眉不见眼,惊叹地打量着樱桃浑身上下:“读书那会儿你就漂亮得不行,现在更是好看,我刚才一直都不敢认你呢。”
    她连说几个真好看,樱桃好笑地露出笑容。
    福妞偷瞄程桀,觉得他比从前更凶更冷了,整个人都有种难言的锋芒锐气。
    樱桃挽住程桀的手臂说:“程桀你还记得吧。”
    福妞连忙点头:“怎么会不记得啊,当年咱们镇。你和程桀都是风云人物,那时候你老是照顾他生意,咱们同学之间私底下都觉得你暗恋他呢,没想到你还真嫁给他了!”
    中年男人不追星不看娱乐新闻,他们年轻人还是看的,对于樱桃和程桀的事都通过新闻了解得差不多,只是福妞没想到,樱桃一直柔柔弱弱,竟然是因为有心脏病。
    她看樱桃眼底总有一股疲倦之色,赶紧停止寒暄,邀请樱桃和程桀去她家,樱桃也没拒绝老同学的好意。
    福妞嫁给了镇上的人,这些年攒的钱修了一栋小楼,在镇上还算不错。
    她把俩人引到客厅,客厅里两个小孩正在打闹,福妞把他们哄去房间里。
    “他们是你孩子?”樱桃问。
    福妞忙着给他们泡茶,随口说:“是,皮着呢。等你以后有了就知道了。”说完才意识到话不对,这不是在戳人家的痛处吗?
    她把茶端过去,幸好樱桃面色不变,但程桀好像有点不爽,警告地瞥了她一眼。
    她不太敢挨着程桀,在樱桃身旁坐下,还是忍不住一个劲儿盯着樱桃看,觉得她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有气质。
    樱桃被她的样子逗笑,高中那会儿福妞就喜欢这么看她,对她的穿着打扮都很羡慕。
    “你过得好吗?”
    福妞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挺不错的,开了几家早餐店,生意还行。之所以卖早餐,还是读书那会儿太馋程桀卖的包子。”
    樱桃说:“真好。”
    程桀和福妞都听出了樱桃话里的羡慕向往。
    程桀最看不得她这样子,心都拧在了一起。
    “最近镇上有店面卖吗?”他忽然问。
    “有啊,你要做什么?”
    “以后和樱桃做点小生意。”
    福妞哪能不懂这是程桀想哄樱桃开心,“包在我身上,我打听好合适的告诉你们。”
    **
    饭点的时候,福妞热情的挽留他们吃饭,樱桃盛情难却,只有留下。
    福妞的丈夫憨厚老实,两个儿子虽然调皮但不讨厌。
    樱桃和程桀离开福妞家后都还在回味,“像福妞这样过完一生也是幸福的。”
    这世上很多人都讨厌平淡的日子,殊不知平淡而幸福有多么难得。
    程桀抱起她,迎着夕阳走回家,“我答应你,等你的病治好后,咱们就回到故水镇,做点你喜欢的小生意。你做老板娘,我就是你的长工。赶集的时候开门做买卖,没人的时候就陪你去钓鱼散步,你喜欢孩子的话,咱们就生一个,不想生就咱们俩过一辈子。”
    樱桃听他描绘着未来,几乎要哭了出来,这都是她梦寐以求的。
    她把脸埋进他怀里,闷闷的应了一声。
    程桀喉间哽痛,怕她吹到凉风,快步走回家。
    喻家的别墅已经空置很久,樱桃的外公外婆和舅舅一家也早就搬到淮城。
    程桀带她回的是他早年在镇上买下的房子,每年回来祭奠程老头时会住几天,这次回来之前他就雇人打扫过,现在干干净净。
    **
    故水镇夏天的晚上可以听见很多虫鸣声,时不时还有狗叫,很有乡野气息。
    樱桃坐在窗边沙发里看星星,程桀正为她洗脚,发现他给自己洗脚都很认真,樱桃脚丫子不老实,用力的踩水,洗脸水溅到程桀脸上。
    他挑起唇,没分毫怪罪。
    樱桃抬起他的脸,擦掉他脸上的水,“谁能知道在外不可一世的程大影帝回到家,竟然给老婆洗脸呀。”
    “很得意?”程桀抱起她的脚擦干,顺便给她做个足底按摩,很有伺候人的觉悟。
    樱桃被他摁到痒处,笑着乱踢,踢到了程桀脸上,他也一点不生气,握住她脚踝亲她的脚背。
    “要不要给你揉揉全身?”他问这话时,眼神挑逗邪气。
    樱桃的脸很快就红透,“光摸不能吃,你不难受?”
    程桀被她这话逗得笑了几声,把她抱起来放床上,慵懒嗓音特哑:“那我也爽。”
    45.第 45 章 甜蜜得让人无法拒绝
    梦里梦回无数次故水镇, 故乡的风和阳光镌刻在心里,成为樱桃在伦敦多年的慰籍。
    半梦半醒时,樱桃闻到了栀子花香, 脸上笼罩着暖意,仿佛是阳光。
    她眼皮有些重,努力很久才能看清楚, 那窗户半开,风把窗帘吹得轻飘起来, 阳光就是从那缝隙里透进来, 正正好好落在她脸上。
    程桀正在为花浇水, 从来都喜欢穿黑色的他, 今天竟穿着一件白衬衣, 身上所有的锋芒都好似被消融在这样好的阳光中,有种从未有过的干净和清冷。
    故水镇的早晨可以听到商贩的叫卖声,孩童追逐打闹和狗吠声,和城市里拥挤紧促的生活方式很不一样。
    樱桃安静地看着程桀给两盆栀子花浇完水。
    “哪里来的花?”
    程桀抬眼, 发觉她醒来, 放下水壶进屋。
    樱桃主动依偎到他怀里, 程桀为她整理睡得有些散乱的头发说:“天刚亮福妞就送来的, 还给咱们带了早点, 我喂你吃点。”
    “我又不是小孩子, 不用你每次都喂我。”
    程桀盯着她愈发苍白瘦削的面颊没说话。
    从她越来越无力的笑容, 眼底潜伏着的深深疲倦, 程桀就能看得出来, 她在承受着怎样的煎熬。
    “我想喂你。”
    樱桃其实没多少胃口,但没有再拒绝:“好。”
    程桀拿出福妞送来的早点。有小笼包,蒸饺, 鸡蛋和瘦肉粥,还有些烧卖和米糕,都是从前在故水镇随处可见的早点。
    程桀把它们一一摆放好,询问她想先吃什么。
    樱桃指了指小笼包,程桀把热腾腾的小笼包吹凉喂她。
    樱桃被那香味勾起些食欲,可她这具身体就像垂垂老矣的老人,各项功能都在褪去,喉咙里像堵着几块硬石头,吞咽起来都有些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