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生活系女装神豪 > 第749章 莎莎(9)
    沪市,半岛酒店公寓,c1201。
    窗前的莎莎,羞涩的看着脚踝处的红绳,红绳卡口的位置,是枚金色的小铃铛。
    铃铛上的人影,垂着长发,咬着朱唇。
    铃铛下的美脚,踩着高跟,白皙纤巧的足弓,任谁都忍不住想把玩一番。
    christianlouboutin家的degrastrass85,就像是童话里的水晶鞋。
    镶钻的鞋面,透明的材质,极细的鞋跟。
    只有人说它贵,没有说它不好。
    “每个女人都应该拥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可以小鸟依人,也可以做自己世界的女王。”
    片刻,想起杂志上关于christianlouboutin家的理念。
    收回思绪的莎莎,莞尔一笑,可以做你的猫,也可以,做别人眼里的王。
    “莎莎:照片(俯视,白皙长腿,淤青双膝,红绳铃铛,指定高跟)”
    “莎莎:赠尔之铃铛,一步一响。”
    拿过手机,给林宁去了两条微信。
    男人是要哄的,特意戴了枚铃铛,目的就在这儿。
    “林宁:一步一想?”
    那边的林宁,信息回得很快,应该没少刷抖音。
    看过消息的莎莎,轻舒了口气,真想问问那个大小姐,到底是谁!
    “莎莎:少自作多情。我说过的,我们之间还没到那个地步。”
    “林宁:那你说,要怎样才能到你的那个地步。”
    “莎莎:我没谈过恋爱,我不想只是因为钱,就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你。”
    “林宁: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应该知道,我没那个时间和耐心跟你谈情说爱。”
    “莎莎:算我求你。”
    执意要一场恋爱,是为了在林宁心里占据一个小小的位置。
    在莎莎看来,即便是玩物,有感情,没感情,那是两回事儿。
    “林宁:如果只是用嘴求就可以达到某种目的,这世界就没穷人。”
    那边的林宁,人很直接,言外之意,不难理解。
    莎莎深吸了口气,回信息的手,比往常慢了很多。
    “莎莎:我愿意做你的猫,前提是让我爱上你。”
    “林宁:不如我给你几个亿?”
    “莎莎:你,不带你这么恶心人的,我是认真的!”
    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会气人的男人。
    应该是想到了什么上亿的项目,鼓着嘴的莎莎,耳根再次泛了红。
    “林宁:恶心?”
    “莎莎:少装!别以为我不懂你们男人说的那些。”
    “林宁:照片(一摞面额1亿磅的腐国无记名国债)”
    “林宁:你应该是想多了,我说的是英镑。”
    “莎莎:???”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看着林宁发来的照片,数了老半天零的莎莎,满脑子的问号。
    这是啥?怎么这么多零?怎么这么多张?怎么全是英文?
    “林宁:腐国的不记名债券,你不认识很正常。”
    所以,现在的有钱家小孩,都开始拿债券炫富了吗?
    等下,什么叫我不认识很正常?
    窗前,有被冒犯到的莎莎,很生气,气到想咬人那种。
    “莎莎:我生气了,很生气。”
    “林宁:所以呢?又想要个项圈?项圈配铃铛,一定很可爱。”
    “莎莎:呵呵,可以,不只是项圈,我还可以纹你的名字。”
    “林宁:前提是跟你谈场恋爱,让你爱上我?”
    “莎莎:嗯,我只有这么一个要求。”
    回过微信,嘴角带笑的莎莎,自信的扬起头。
    好的猎人总是以猎物的方式出现,只要林宁答应,谁先爱上谁,还不一定呢,哼~
    “林宁:呵,要求这个词,你配吗?要求我的代价,你付得起吗?”
    尴尬的是,林宁那边非但不配合,这画风转变的,那叫一个让人措手不及。
    “莎莎:我,我......”
    才扬起的脑袋,瞬间耷拉了下来。
    憋着嘴的莎莎,这一时片刻,还真没想到足以要求林宁的代价。
    “林宁:跪着跟我说。”
    “莎莎:不要,不可以,你必须答应我。”
    “林宁:不听话?”
    淤青的双膝,厕所的记忆,历历在目。
    随着林宁的发问,莎莎本能的打了个激灵,原本随意的坐姿,不听使唤似的换了个跪坐的姿势。
    “莎莎:算我求你,答应我,好吗?”
    沉默片刻,莎莎紧了紧攥着手机的手,就这么放弃,属实心有不甘。
    “林宁:看你表现,只要你听话,拿这个给你当奖励,也不是不行。”
    “莎莎:真哒?不骗人?”
    “林宁:傻瓜,我需要骗你吗?”
    “莎莎:嘿嘿,我信你,拉钩。”
    显而易见,急于求成的莎莎,这会儿是一点脑没带。
    明眼人都看得出林宁是在画饼,唯独这姑娘,还美滋滋的跟人拉钩。
    当然,或许莎莎也乐在其中也不一定,毕竟抖m的心,一般人也不懂,也不敢问。
    “林宁:拉了。你等下没事儿去做个脚部护理,难看的一批。”
    “莎莎:难看?你说我的脚难看?”
    特意看了眼自己的脚,莎莎疑惑的挠了挠头。
    不夸张的说,还是第一次有人说自己脚难看。
    这一点,朋友圈,微博上的各种骚评论,足以证明。
    “林宁:光泽,细腻,紧致,娇嫩,你占了几个?”
    “林宁:一眼过去全是死皮,你这平常得多废脚?”
    不难看出,很不客气的林宁,是真的很懂。
    无力反驳的莎莎,瘪着嘴吧。
    忘了在哪看过,光泽感,是显贵显质感的必备要素。
    “莎莎:你都这么嫌弃我了,还找我干嘛。”
    “莎莎:不怕告诉你,追我的男人很多,不要觉得我非你不可!”
    可以说我穷,但不能说我丑,从小美到大的莎莎,也是有脾气的。
    “林宁:也是,那怎么办?”
    “莎莎:什么怎么办?”
    “林宁:你要是真被人追跑了,我怎么办?”
    “莎莎:你就抱着我的照片,躲被窝里哭。”
    “林宁:躲被窝怪麻烦的,还是上三炷香吧。”
    “莎莎:讨厌,我这次真生气了!我要穿着你给的小裙子,开着你给的车,拎着你给的包,去恒隆看别的小哥哥。”
    “林宁:去吧,顺便在爱马仕买个项圈,应该能挡不少烂桃花。”
    “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