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穿越重生 > 糖偶 > 第13节
    纪琛身子不大好,我是知道的。西山县的第一面,我即瞧出此人双颊无色,印堂浮白,一见便知是一久病之人。后来入了宫,太后娘娘日日在耳边翻来覆去地念叨,不论愿与不愿,我也知道纪琛生平的来龙去脉。纪琛是先帝幺妹之女,公主临盆将至时,驸马爷突然战死沙场,公主既惊又悲,产下遗腹子之后随驸马而去。因是难产,纪琛打一出生就有先天不足之症,太后怜惜他身世可怜,在她提议之下,我的皇帝爹便赐了纪琛国姓,又封了亲王。
    在太后的庇护之下,纪琛倒也无病无灾养活成年,直到他遇到了没失踪前骄横跋扈的皇太女——纪糖,寒天腊月生生将他推入池中,险些害去了他一条性命。
    自此,用太后的话来说,她心肝宝贝开心果琛儿的身体就愈发的不济事了。她甚至担心,他至今未曾娶亲,也不近女色,也是因此……
    所以——
    “糖糖,你亏欠你皇叔良多,要对他好些呀!”
    我看着握着江春的手,一脸严肃喊着糖糖的皇太后,长长,深深地叹了口无力的气。
    因而,纪琛说告假养病,不带犹豫的我就准了。但准了你假是让你在家喝喝小酒,看雪看月亮,谈天谈哲学,没让你背着我去搞小动作啊!可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虽然很好奇纪琛大半夜出去究竟是访人访鬼,我仍强自按捺住了好奇心,对江春儿淡淡道:“你且看着就是了,不要轻举妄动,打草惊蛇。”
    江春对我,也就是纪糖这个皇太女可谓是死心塌地,哪怕近日我与纪琛走得近了些,在他看来那也是虚以委蛇、迷惑敌方的计策。这不,我话音刚落,他立即露出“殿下英明,殿下聪慧,我就知道殿下是沉得住气做大事的人”的钦佩神色,令我受用且心虚着……
    延英殿里礼部官员所奏之事,果然是与各路亲王入京贺岁有关。大晋皇室枝叶稀疏,有些年长的身体不好得了恩旨就留在封地不来了,如此一来,入京的人马屈指可数。在我祭天之前,我那皇帝爹还捧着张大饼脸尤为惆怅地对我说:“这过年的人越来越少,年味儿也就越来越淡了,父皇我爱热闹,伐开心哟~”
    “……”
    我大晋朝就是不一样,别家皇帝各个盼着自己兄弟死得早,我这老爹嫌弃凑一桌打麻将还不够,恨不得先帝给他生一个马球队出来!
    而今伐开心的皇帝爹躺在龙榻上在梦中惦记自己老兄弟,招待亲王的众人落到了我这初初上任的新手手上,对着一票殷勤老臣的脸,我也好想说一句,人家不懂,伐开心啦!
    幸得这种事也不算大事,指了礼部尚书主办此事,又给他点了几个副手,想起昨天户部呈上来关于今年南方稻米歉收的奏折,便道一切从简即是。
    礼部尚书应了一个喏,停顿片刻恭恭敬敬地问:“那今年新年宫宴上,是否还要留言尚书的位子呢?”
    这倒是个难题,言喻现关在府邸之中由禁军看守,如果放出来的话陈晓生那帮子刑狱之官必又要吵到宫里来,想了想我道:“留就留一个吧,那日早晨让他和其他亲王一起给太后请个安,午时在家宴上露个脸后便撤了。”
    “殿下安排得极是。”礼部尚书答完后并未率人退下,我看他仍有话说便示意他但说无妨,他看看周围走上前一步低声道,“殿下,前日康王的人马到了京中,于理本该通报宗人寺与礼部,并入宫给陛下请安。可到了现在这个点,康王府仍未有动静,这可于制于礼不合哪。”
    “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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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了潜龙邸后,我从书房中搬出一垒垒的文册,从中找出薄薄一本关于现今皇室的记载。
    与皇帝不同的是,纪糖对她的皇叔们远没有她爹那么心宽与放心,几乎所有亲王的封地里都有她的眼线,时时向她汇报这些亲王们的动静。但是吧……
    “廉王,好赌,废柴。”
    “戴王,贪色,废柴。”
    “康王……”
    我翻翻一页,看到潇洒的一行大字——“惧妻,废柴”后良久无语。不过,与其他亲王不同的是,康王名字之后多了一个小小的标注:卿卿。
    卿卿是什么意思?康王的女儿,老婆?我盯着这个名字,直觉里有些眼熟,可又想不起何时看过。
    合上书册后觉得自己方才所做决定是明智的,看情形大晋的这几个亲王没一个是能干的,怪不得就我那南瓜精爹那熊样还能在龙椅上盘桓数十年不倒。我原以为是他有深藏不露之城府,没成想,纪家这一家子,都不太有出息……
    托着脸,掂掂手中书册,估计着,整个纪家也就纪糖这么一个精明的主了。
    才想到这,耳边似忽然响起一道桀桀笑声,尖锐凄绝,吓了我好一跳!
    我抚着胳膊上莫须有的寒毛,缩在椅中警惕地四下望去,偌大个书坊里除去满架子的书,只有我一人。
    房中地龛里炭火烧得正足,熏得人有两分睡意,故而我怀疑方才自己是不是因为太困产生了幻觉。虽然目前休朝,基本上没有什么重要国事落在我头上,但皇帝病重,朝里宫内什么大小事都由我一人做决断,老妈子不好做啊,尤其是到了冬天就行动迟缓的我,时时奔波各处视察“民情”,体察民意,还得安抚自己老爹后宫里一群哀怨的莺莺燕燕,真真是吃皇粮的身子,做丫鬟的命!
    那一声冷笑之后,书房里安静如初,偶尔炭火炸开,爆出一粒火星,没有暖意只觉得房中更是寂静得渗出冷意。
    我这人吧,不怕人间的刀光剑影,反正也戳不死我这具烂木头的身体;就怕阴间的魑魅魍魉,从我由死到生这件事来看,身体可以再造,但三魂六婆可就这么一个,若是被那些妖魅们吃了怎么办?!
    龟缩在宽大的书案后胡思乱想着那抹子困意愈发地上了头,手托着的脑袋越来越重,我打了呵欠蜷伏在椅中,好似这样便不会再害怕阴影里那些看不见的东西。困着困着,我好似又听见了那声桀桀冷笑,仿佛近在咫尺。
    只不过这时我已经没力气去看了,虚弥的一阵飘忽后我像站在了一处林苑间,周围有假山一二,灌木少许,稀稀疏疏的景致却能看出搭建它的人匠心独运。因为透过假山上的一个空隙,恰巧可以看见远处另一端的景象,而却不叫人发觉。
    我现在的这个情景很有些特殊,自己身处林苑其中,却又像个旁观的第三人。我用这旁观者的视角,透过假山上的空隙看到了一个人,不对,应是两个人……
    一人在桥上扶栏沉思,一人在桥头微微仰头凝望,虽然相去甚远却莫名让人觉得两人间萦绕着中旁人难入的亲密。因皆是背对着我伫立,瞧不清他们的面目,只断断续续听得数个字眼,其中有一个——“卿卿”。
    卿卿……
    睡到自然醒时已是午后,伸个懒腰松松筋骨时胳膊肘不意撞到了个抽屉里,没个提防的,那种桀桀”笑声又唬了我一跳。这回我总算弄明白,声源是从哪里出来的了!一而再再而三吓本宫,真当我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喵喵吗!我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霍然拉起抽屉上的铜铃,猛地抽开。
    抽屉里既没有凶神恶煞的罗刹妖,也没有夺人心肝的狐狸精,只有一只栩栩如生的木鸟儿躺在其中。
    匪夷所思地拿起木鸟儿,小心翼翼地在眼前转了个圈,也不知碰了它哪里,顿时又发出阵桀桀怪笑。
    “……”看木鸟颜色,有些年头了,莫非是纪糖的玩具不成,这丫头从小品味怪独特的啊!
    拨弄了一会儿,叫得怪渗人之外,做功确实精湛得叫工部下的许多手艺人都自愧弗如。把玩了会后我将它小心放回原处,才合上抽屉江春在外道:“殿下,镇国公府的公子派人来说是府中玉梅初开,别有幽香,请殿下过府赏梅。”
    我料想是阿肆在他府中呆得不耐,想要见我了,看看将晚的天色,新春时节不禁宵,倒也没什么,于是备下马车出宫。
    镇国公府位于宣平坊,左邻东市,右靠佳山,护城河的分支华庆渠绕府而过,千金难买的好地段。途径东市,我想起此趟算是我首次登门拜访,阿肆又是久别未见,出来得急未曾想到带上礼物,我对江春道:“拐进东市里本宫先买些东西。”
    江春儿虽然觉得我这个皇太女去东市这么个人杂眼多的地方不□□全,但见我执意也只能扁着嘴不情不愿地驱车而去。
    不成想,这一拐,拐见了一个意外之人。
    ☆、第二十章
    元正佳节将至,街市头上处处桃符飘红,喜气盈天。哪怕是冬夜垂降,仍有许多楼台高悬明灯,喧嚣不断。我搓着手往掌心里呵了口气,跺跺脚下寒意,望着帝都街头各家敞亮的铺子,一时竟不知微微有些茫然,不知该给阿肆带些什么好。
    犹记得当年,我与他在西山县相依为命时,一到冬天他最爱吃的便是的烤番薯,为此我两连偷带顺摸遍了西山县每一块番薯田。我两无处为家,便躲在县外的破土地庙里满心欢喜地将怀中番薯一个个小心埋进炭渣子里,那时候我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外面鹅毛大雪纷纷而落,庙里一堆暖融融的炭火和几块外焦里嫩的烫番薯。
    活着,能动能说能重新脚踏实地,看到这山这河,还能吃上热滚滚的番薯,偶生足矣。
    可不幸的是,我与阿肆有眼不识泰山,偷到了于县令小姨太的娘家,一朝被捕,押入大牢。不过,自此也让我发掘出另一条熬过漫漫长冬的好途径。
    而现在呢,不论真假。好歹我也是大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女了,倘若买两个番薯带去看他一来显得我小气,二来显得我小家子气!我东张西望,寻思着去哪买一些看上去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好吃的……
    这一望不要紧,琳琅灯火间我似瞅见了一个身影——纪琛?
    我正要凝神细看,跟着我的江春儿先炸毛跳了起来:“殿……小姐,那不是六王吗?”
    赶在纪琛回首前,我手忙脚乱地捂住江春的嘴将他拖到角落里躲好,忍着砰砰跳的小心脏骂道:“大惊小怪什么!叫他发现了我们还怎么跟踪他?!”
    “……”
    待江春老老实实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平稳住了心态,不会见纪琛而色变后我方松开他趴在墙根紧张看去。站在玉铺前的纪琛朝这边淡扫两眼似乎没有发现这边的异样,在我噗咚噗咚的心跳声中他回过头去。寒风之中他身挺如松,一副面庞虽然没有血气却也不见恹恹病色,倒是在淡淡光晕的照应下显出几分青年儿郎的清俊翛然,令人望而向之……
    我被自己平地里蹿出来的想法忽地惊了一大跳,呸呸呸!我顶天立定,三观端正的一只偶,既不想乱伦也不喜受虐,怎么会看上纪琛的美色呢?!
    自我斗争激烈之时,玉铺之中走出一人,身容婀娜:“六叔~”
    帝都之中,侯门贵女,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但纵我见过美色无数,此女仍是令我眼前一亮,好似霞光入目,光彩夺人。
    更别说那一声娇嗔,听得便是我这个女子也心软了三分。
    软归软,我脑子却在高速运转,她叫纪琛六叔,必是与我同辈的皇亲,而此时在京中宗室女,也只有一个提前入京康王的女儿了。那么……她就是那个卿卿?
    才到这,女子已自禀身份:“卿卿让您久等了。”
    她甜甜一笑,莫说市井之中路过的男子,连着纪琛也是一愣,随即微微笑道:“还好。”
    我从没见过纪琛脸上露出如此温柔平和的笑容,每一次与我独处时他的脸上除了冷笑就是嘲笑,如果笑容能伤人,我的身上已经被他戳了一百零八刀,刀刀见血!不幸中的万幸,我得天厚顾,一副身躯刀枪不入,金肝铁胆的
    所以眼前这落差巨大的画面,只是让我失去了偷窥下去的欲/望而无半分失望:“走了,买红薯去了。”
    江春仍看得津津有味,在纪琛他们即将相携而去时撸气袖子大咧咧地就要跟踪过去,走了两步被我一把扯了回来,他不解:“殿下,怎么了!这么好的捉奸机会,不,是捉赃机会!京中亲王串通藩王……”巴拉巴拉。
    再然后的话被我用钱袋塞住了他的嘴,串通你个蛋,没见着纪琛的小心腹江流就躲在五步外的房顶上吗!
    拖着江春走了两步,我回头看了眼,灯火之中已不见其身影。此情此景,莫名令我想起书房里的一副画卷,画卷上空白一片,唯角下一行小注:
    蓦然回首,阑珊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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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镇国公府中,阿肆见我从怀中掏出的烤番薯,两行眼泪顺着面颊就落了下来。
    他吃得满嘴香甜,而我却无多少胃口,见他吃完一个顺手将自己的也递给了他:“吃不够还有。”
    旁边的长汀咽咽口水,神情略有哀怨:“殿下~~~”
    他抹抹嘴,看看番薯又看看我并不接过去:“小白,你今日心情不好吗?”
    我与长汀都是一愣,他慢吞吞说:“以往你为了同我抢吃的,总是与我争得面红耳赤。今日你……”
    “今时今日,不是不用争了吗?”我勉强一笑,转移话题道:“你在镇国公府住得可惯,缺了什么短了什么……”
    “住得惯!住得惯!”长汀赶紧将话接了过去,生怕我从将阿肆接回东宫一样,更是揽着阿肆肩膀称兄道弟:“我与阿肆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他想在这住多久就住多久,我镇国公府大得很!”
    我瞅瞅热情如火的他,又瞅瞅别扭挣扎的阿肆,总觉得脑补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来……
    今儿来找阿肆,不单纯为了看看他伤势,里外没外人,我坐得近些:“阿肆,你可想回家?”
    “家?”他茫然看我,眼睛猛地一亮,捉住我双手:“糖糖!我们是要回西山县了吗?”
    这傻孩子,真是狗官虐我千百遍,我待狗官如初恋啊。于县令那个土匪头子窝值得他这么恋恋不忘吗?我且叹且安慰地拍拍他的手:“不是,是回萧府。萧相与我提了好几次,想接你回去,你可愿意?”
    “萧府?”阿肆脸上一片空白。
    我且一五一十地将他身份道了个明白,长汀在旁边听边连连点头,可能他觉着阿肆只要不在东宫在哪里都不是威胁,还帮腔道:“阿肆,你原本就是中书令家的公子,阴差阳错方沦落民间。萧相爷只有你与萧四两个儿子,一个不学无术学了旁门左道,剩下你一个必是要继承萧家家业的,早晚都是要回去。”
    劝着人长汀还不忘踩上萧四一脚……
    “我,我不是什么萧家大公子啊!”阿肆无措地拉着我的手,眼泪刷得一下落了满脸,叫得声嘶力竭“小白!我不要去别的地方,我只想和你在一处!小白,你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太女呀!”
    他一言即出,我与长汀具是一怔。长汀微微愕然看向我,我心一紧,揉揉额角装作头痛:“不去便不去就是了,好好的又说什么气话了。好啦好啦,乖啦啊,咱就留下镇国公府里混吃混喝。”
    长汀:“……”
    阿肆似是自知失言,说完这句话只是低头啜泣,瞧得我也十分不忍。
    但有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能自欺欺人当做不存在过,从我被纪琛带回京中到现在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都让我不得不选择留下来。为了我自己,也为了纪糖,或者说,我就是她。
    此法没成,阿肆只能继续暂住在镇国公府中。因他重伤初愈不得经风,再三安慰之后便由长汀强按欣喜地送我出府,不巧的是走了没两步他也被人叫住,说是镇国公,也就是他爷爷叫他过去。我本是微服出巡,有了纪琛那一出后又没什么兴致与人寒暄,便道:“我自己出去便是,你去吧。”
    “殿下~~”长汀走得很是不甘心,留恋不舍地让叫住他的文士代他送我出府。这个宗和我认识,在岚县时我与他有过两次一面之缘,一次是纪琛丢了我,一次是纪琛坑了我,两次都不是什么令人太愉悦的记忆==
    “殿下这边走。”宗和彬彬有礼地与我引路,一路无话,行至门口他突然道,“殿下是受伤失踪时与府中那位贵客相识的?”
    我愣了愣,点点头,这是一早纪琛就替阿肆安排好的身份。
    “这位贵客给人的感觉可真是不简单哪。”
    宗和说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以至于我回味了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