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都市言情 > 我的曼达林 > 第24节
    老板越发觉得这对小男女挺逗的,哼着小曲去做饭。
    检边林追着问了老板,附近有没有卖生活用品的。
    “有啊,有,出门右拐走到底,出了巷子口就是,基本生活用品都有。这时间好多人在那看电视,绝对有人,去吧,啥都有。”
    检边林问出地点,也没耽搁地起身:“你等会儿,我去买点东西。”
    初见奇怪:“你还需要什么生活用品吗?我都带了。”
    “我去看看,也不一定有。”检边林难得这么含糊地叙述一件事,不明不白地就丢下她出去了。
    初见傻了十几秒,懂了。
    她心砰砰急着跳,隐隐都感觉自己的胸口在随着呼吸和心跳起伏着,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可马上就个了不得的念头蹦出来。
    不对,他不能去买啊。
    想到这也没顾上和厨房里的老板交待,就跑出去,一路跑出巷子口,眼看检边林都走上台阶了,拽住他:“你不能去啊,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那个小饭馆的大叔不认识他这种明星很正常,那可不代表别人都不认识。检边林被她扯下台阶,也发现是个麻烦。
    两个人活脱脱就是一对初尝禁果不好意思采取正常防范措施的小男女。小巷子口风大,吹得她头发乱飞。
    再这么站下去都要冻僵了,估计那炒鸡蛋也要凉了。可她也实在不好意思推门进去堂而皇之众目睽睽下去问有没有那个啊,光是想想就浑身都不对劲。
    她小声说:“我饿了,去吃饭吧。这种小卖部应该……也没有吧。”
    他想想也对:“我回去问问谢斌。”
    “不行,不许问啊,你千万别问。”
    检边林默了会儿,将她扯到巷子里的阴暗处,在半明半暗中凑近,呼出的热气弄得她鼻尖发痒。初见躲开,小声说:“你要真问他,我就回去了,你自己待在这拍戏吧。”太丢人了。
    他的目光微闪了闪,照准她嘴唇轻咬了下:“那就,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什么顺其自然?
    在巷子口的回旋冷风里,初见怔了足足半分钟才琢磨出他的意思。
    ……
    二十四小时都没过呢,他怎么就想要孩子了……
    第二十九章 笑声更迷人(1)
    小卖部门外树丫上挂着的灯泡可亮,晃得她视线避开,耳根后发烫,丢了句“懒得理你”,沿着一路跑过来的小巷子走回去。
    检边林在夜色里,忍不住自己都笑。
    太急了,太急了检边林。
    老话说的没错,人果然是一得意就忘形。
    他略微活动着手臂,很是快意地两手倒背到脑后,交叉着撑着自己的头和拍了整天戏僵硬发酸的脖颈。如此看初见的背影,真心觉得她连迈步的动作都可爱到不行……
    两人空手而归,再进小饭馆,老板大叔正啃着鸡爪子,见俩人回来笑着念叨“幸亏看到你俩自行车在,要不然还以为人跑了呢”,说着就将饭菜给他们都端出来摆上。一桌子不是鸡肉就是鸡蛋,检边林却吃得津津有味,这是他今天第一顿饭。
    中午去得晚了,又要手绘背上的纹身,这是个精细的工程他半分不能动,也就没告诉化妆师自己连水都没来得及喝——
    怕太晚带她回去不安全,检边林只敢囫囵吃个半饱,灌了两口热水,让胃舒服了,去和大叔小声交流了两句。大叔嘿嘿一笑,拎着外套出去了,没多久兜回来,就把检边林需要的东西买回来了……
    初见瞄了眼后,就再没敢和老板对视过。
    她强装镇定把最后一块鸡用筷子夹到嘴里,在牙齿间慢慢把肉从骨头上分离,低头,吐出骨头。当然,第三人不可能看到的桌下,她狠踩了下检边林的脚。
    硬邦邦的,是军靴。注定毫无痛感,但有感觉。
    他抬了眼皮瞅她,她瞪他,自己却先脸红红去看别处。
    ……
    后来回到小旅店,剧组人也刚吃完。
    他们住得地方是被剧组包下来的小旅店,说是旅店,简朴得和农家院没什么两样,没有专门的饭厅,大家吃饭都在一楼,几个大圆桌搭起来就算完事了。初见进屋门没留神,刮到了门外挂着的干辣椒和玉米,本想偷偷溜进去的人,倒是弄得动静极大。
    几个饭桌旁的人都先后望过来。
    初见脸皮薄,被发现了也就不好意思悄悄回屋,推推检边林的胳膊,硬是和他在谢斌那桌坐下。
    “吃什么好的了?”童菲咬着筷子,“让我们在这儿喝西北风?”
    初见扫了眼桌上的残羹剩饭,吃得差不多了,也能看出荤素搭配很合理。况且她中午就吃过,请来剧组的厨师手艺明明很好。
    “吃什么重要吗?有情饮水饱,”谢斌乐呵呵,“是不?晓宇。”
    晓宇立刻答:“没错,哥!”
    大家笑。
    刚俩人不在,谢斌在众人要求下简略概述了检边林身边这位女友是他初恋,两人是青梅竹马迟早要结婚,所以也没必要瞒工作人员。“初恋”两个字真是惊了不少人,这屋里坐着的人都在这圈子起伏多年,什么奇葩感情没见过?
    唯独没见过检边林这种。
    于是大家开始纷纷回想开机以来的细节,想得多了,也都感怀起自己来,初恋代表什么?不止是爱情,还有青春。
    所以在两人没进门前就聊high了,他们再一现身大伙更high了。
    第二天又是下午开工,不用早起,到最后每桌都开了不少酒,一来二去众人喝得上头。别说那些老资历的人,就连晓宇这种新人都拉着从澳门来的林深,倾诉自己怎么入行的,还有那些该死的跌宕和挫折——
    哪有那么多光鲜亮丽,资本汇聚越多的圈子越现实。
    门口,还聊哭了俩……
    看那些人在门厅和门外发酒疯,玩情怀,初见也想起很多少年时代发生的小事情,关于检边林的——
    刚上高一那会儿,她和家附近的女同学放学骑车回家,刚出校门就看到检边林推着车往前走,轮胎还是瘪的……当时她还想过去问句要不要一起回家呢,就有两个女孩推着车追上:“检边林,你车坏了啊?”初见好奇多看了两眼。
    初见身边并排骑车的女同学一个劲笑,扯着初见的胳膊说:“这年头女追男可有看头了,一班这位天天被人拔气门芯,就为能放学一起走搭个话。”初见听得咋舌,真有新意啊。
    后来到高一下学期,这种事就见怪不怪了。
    初高中部最吸睛的男生就是他。
    她有次在值岗校门口检查校徽,就见到过两个女生校服上用小钢笔明目张胆写着“检”。早上是初见发现的,是穿着初中部青蛙绿校服的女孩子,写在袖口,另外一个是中午午休时候,初见身边查岗的同学发现的,和看到新大陆似的用手臂撞她:“你看,你看。”这次是高中部的红白校服,小小的油笔写出来的“检边林”就在领口后。
    每个学校都有这么几个男生充当这种角色。
    不同的是检边林最后是真进了娱乐圈,从校园偶像成为了大众偶像。他刚成名那会儿,许多校友在贴吧发帖、发微博,说他在高中就很多女生拼命追,绘声绘色,故事还真不少。
    但能让初见记住名字的,很少。
    七班倒是有个叫卢珊珊的她现在还记得。这个女生追检边林最大胆,就坐在班级窗台上,在课间对着刚下|体育课的一班和二班人群大声喊:“检边林,检边林,我喜欢你。”引来楼下学生的大声起哄。当时真是惊动全校,初见作为旁观者还幸灾乐祸张望来着……
    思维发散到这儿,初见用手肘撞检边林:“记得七班卢珊珊吗?”
    她以为检边林会来一句“不记得”,可惜,检边林还真严肃回想了半天,点头。
    初见嘟囔:“记性还挺好。”
    检边林发现不该说实话:“……就记得是个女的,别的记不清了。”
    初见提点他:“她不是还追到你家去了吗?”
    当时卢珊珊追检边林追到了家里去这件事,年级都传疯了。
    对这个女生,其实检边林记得挺清楚。
    并不是此人有多特殊,纯粹因为他记忆力太好,从四岁开始到现在的事基本都不会忘。
    当时这个女生是和三四个男同学一起去得他家,检爸拉着人家左问右问都是问得初见在学校的事,最后还拿出相册给他们看,笑呵呵说初见就等于是自己半个女儿。男生们趁着检爸去倒水,一个劲起哄说难怪检边林对谁都不动心,这早就内定了啊。
    他没解释,纯粹默认:他是喜欢初见。
    从小到大对他表达好感的女孩不少,这是比较麻烦的一个。他考虑更多的是七班离九班近,传太过事过去会让初见误会。幸好,后来拒绝的次数多了,脸皮再厚的人也知难而退了。
    ……
    检边林一阵沉默后:“真去我家了?没被我爸打出去?”
    初见“啊”了声:“你爸打人家干什么……”
    检边林蹙眉:“我爸喜欢你,别人来不就要打出去吗?”
    初见被他逗得不行,开心地转着手上的戒指,昨夜太混乱太不像话,今天也是赶着来去吃饭,都没仔细看过这个戒指。此时摘下来仔细端详着,后知后觉发现戒指内圈刻着字母:jc
    根本不用联想就知道是刻得两个人的姓氏首字母。
    初见瞄他。
    他:反过来,是你的全名。
    “检”和“见”,他的姓就是她的名。
    人总是这样,心里装着谁就去找相同点,哪怕是一点点的蛛丝马迹也不会放过。初见想起高中同桌过去喜欢班副也是这样,颠来倒去写两个人的名字,最后欣喜地抓住初见胳膊说:“你看,我第二个字和他第三个字都是十七画!是不是很有缘?”
    当时初见觉得同桌傻,现在反倒觉得——
    自己和检边林真是很有缘啊。
    初见在他的注视下把戒指戴回去:问你个问题,必须认真回答。
    检边林示意她问。
    她: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你好看。
    她:一点都不认真,比我好看的太多太多了。
    他:真的。
    她:不说和你合作过的女演员,初高中那些喜欢你的女孩,也有好多美女啊。
    他:真的。
    她:……
    检边林探身过来,在白炽灯的光线下,仔细看她,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了句自己认为的大实话:和你比,别人都不是女的。
    第三十章 笑声更迷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