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屋 > 综合其它 > 重生学霸之路 > 第33节
    “嗯?”沈旭辰不解。
    “有些人的脸特别适合上妆,有些人就不那么适合了。你知道国家台的主持人印慧秀吧?她是不是特大气特端庄特漂亮?其实她没上妆的时候就是一张路人脸。别人化了妆虽然也很漂亮,但差别绝对没有印慧秀大。你和印慧秀是一类的。”说完就觉得话中带了些歧义,杨茗茗又赶紧描补说,“当然,你和印慧秀其实也不一样。你本来就长得漂亮。不不,那什么,我的意思是好看,长得好看。”
    这年代,夸男生一般不能用漂亮这个词。
    沈旭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太犯规了……杨茗茗在心中大喊,面上一派镇定。
    果然,当梁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也忍不住眼睛一亮。电视剧的拍摄没有电影那么讲究,一般这种只出场几个镜头的角色找群演就行了,不是非要明星不可的。见陆丘然有意提携,沈旭辰的古装扮相又真的过关,梁导这边并无什么意见。知道沈旭辰有古琴基础后,梁导反而觉得是意外之喜了。
    “你们快看那边,快看啊快看!那个是谁啊,也是明星吗?”一个探班的姑娘忍不住使劲推着自己身边的同伴。
    当几个姑娘把目光落在沈旭辰身上,大家都激动了。
    “不知道啊……是新人吗?看上去好帅!”
    “天呐天呐,赵云恩在和他说话!他是赵云恩同公司的师弟吗?”
    “说实话,新人的古装扮相比赵云恩的还有味道!要不是知道这是在剧组,你告诉我说他是穿越过来的,我都相信啊!我们去找个工作人员问一问新人的名字吧!”
    “不行,我们之前答应过关助理的,不可以随意在剧组中走动。而且,你们忘记了,我们其实是来看赵云恩的吗?”
    “赵云恩拉着新人走过来了,啊啊啊啊,我好激动啊!怎么办怎么办,心脏要跳得飞出来了!”
    “安静安静,给赵云恩留点好印象,要让他知道我们是有素质的米分丝!”
    拍戏间隙,赵云恩拉着沈旭辰朝自己的米分丝走去。米分丝们来探班一次不容易,赵云恩一直很尊重并珍惜米分丝的付出,所以做不出把米分丝晾在那里不理的事情来。他穿着厚厚的戏服,虽然很热,后背都出汗了,但依然强打起精神,做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走到米分丝面前,笑着说:“你们好!天气这么热,大家辛苦了吧?我已经和关戴说过了,让他请你们喝水。”
    沈旭辰却是不怕热的,他享受着阳光的照射,然后笑眯眯地看着赵云恩在那里耍帅。姑娘们都挺可爱的,抢着对赵云恩说不辛苦。
    赵云恩的时间不多,才和米分丝说了一两分钟的话,导演那边就开始挥手了。米分丝们恋恋不舍,其中一位抢着说:“……最后一个问题,请问那是你同公司的新人吗?他叫什么名字啊?以前有什么作品吗?”
    “哈,这是我家里的表弟!”赵云恩笑着说,“他还是学生哦,主职业就是学习啦。因为是暑假,他来剧组陪我。结果,就被导演一眼相中了,所以会在剧中客串一个角色。表弟,来,和lady们打个招呼!”
    沈旭辰站在原地,笑着挥了挥手。姑娘们一起尖叫了起来。沈旭辰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拍戏的过程对沈旭辰而言很顺利。这并不是因为沈旭辰天赋秉义,说到底还是因为扮演这个角色的难度并非很大。对沈旭辰而言,最难的一幕戏就是死在三皇子怀里的戏。但是三皇子的扮演者陆丘然演技好,很容易就把沈旭辰带过去了。真正尝试过拍戏之后,沈旭辰那点宅男镜头恐惧症很快就被治愈了。
    在剧组待了十五六天,沈旭辰回到了钱湖镇。
    第69章 补袜子
    “学校补课一直到八月二十号,接着会放十天假,然后九月一号正式上课。也就是说,八月底,我还有十天的假。那个时候,你还在帝都吧?到时候我去找你吧。正好我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干妈了,说真的还挺想她的。”顾望舒一边看着沈旭辰收拾行李,一边说。正值周日,平时要补课的顾望舒此时也在家。
    沈旭辰觉得行李中还差包内裤,但当着顾望舒的面又不好意思拿,就把行李箱合上,说:“行啊,我觉得比赛在八月底应该能结束了。到时候,我就陪你在帝都玩两天。要不要去看下国大或者华大?我们还可以站在门口拍个照。”
    “不去大学……想要去大学的话,明年凭自己本事考呗,光在门口拍照有什么意思。”顾望舒毫不犹豫地说,“对了,你之前换下来的袜子……我收衣服的时候,看见你晾在阳台的袜子上有个洞,就顺手给你缝上了,倒是不影响穿的,你还要不?”
    顾望舒一直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缝衣服是她四岁左右就获得的技能。哪怕现在家里富裕了,其实不差这点小钱,她依然很简朴。沈旭辰也是个惜福的人,就说:“那可谢谢你了。我这次出门就不带破袜子了,穷家富路嘛。不过,以后都是可以穿的。你帮我放在衣橱里吧。”
    犹豫了一下,顾望舒又说:“对了,你还记得章烨吧?高一时是十八班的。他还害我在运动会上摔了一跤,虽然动手的人不是他。上个学期,他总是来我们班找人,似乎是他有个兄弟在我们班里吧。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年级里一直在传我和他的绯闻,挺讨厌的。章烨认识的人又多,那些人每次从我身边走过都要起哄。前两天,我们不是补课么?那帮人又在走廊上起哄,结果被文科班的一个老师听到了,我被那老师劈头盖脸训了一顿。”
    从顾望舒口中听到章烨的消息,沈旭辰就忍不住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他正要叫顾望舒小心章烨那个人,就听见顾望舒说自己被老师训斥了。沈旭辰咽下口中的话,转而问:“为什么训你啊?是哪个老师?那老师怎么想的?”
    提到这个,顾望舒就觉得郁闷:“那老师和疯子似的。我都说了,这不关我的事情,是他们男生自己要起哄的。结果那老师竟然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硬要说我自己不自重,才会招惹男生。气死我了。他是老师,我又不好甩袖而去,结果他就站在楼梯口,骂了我半个多小时。”
    “是哪个老师啊?”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文科班的……就是那个头顶头发秃了,他就把下面的头发留长,然后反梳上来把头顶盖住的老师,听说是教政治的。”顾望舒说。也是因为这两年沈旭辰变化太大,已经慢慢由“弟弟”的角色转化为“男人”的角色了,所以顾望舒才会对着沈旭辰抱怨。以前,顾望舒有什么事情都只会自己扛着。
    沈旭辰也觉得生气,说:“这老师太过分了。他这话是在强词夺理,女孩子优秀一点自然会有爱慕者,哪里就不自尊自重了?我最烦这种人了,古时候女人缠小脚什么的全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卫道士迫害出来的。还有,章烨那个人太邪,他哪里是真喜欢你呢,指不定心里在算计什么!那帮男生总对着你起哄,也不是好事儿……这样吧,我给你的班主任打个电话,让他出面,找那几个男生的班主任聊聊。至于章烨那边,你千万别理他。”
    顾望舒点点头:“你帮我和老师说说也行……我本来想自己出头的,但这种事情没凭没据,到时候若被反咬一口,我还徒惹一身腥。有时候想想,大家对女孩子真的是太过苛责了。至于章烨,你放心,我现在对人的情绪感知很敏锐,是不是在骗我,待我够不够真诚,我都能感受得出来。哪怕他面上装得再好呢,我其实很明白,他就是想要利用我。”
    自从服用过智力开发液以后,顾望舒对情绪的感知能力就很强大。虽然没到某些小说中那效果惊人的程度,但的确是不容易被人骗了。想到这一点,沈旭辰松了一口气,说:“这就好……章烨之所以围着你转,应该是因为我们和京城邹家认了干亲。他的爸爸和叔叔都打算更进一步,估计想踩着你铺一条路往上爬吧。”
    顾望舒做了一个要呕吐的动作,说:“这人真恶心。”
    沈旭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笑了:“可不是么……”上辈子,章烨狠狠伤害了顾望舒;这辈子,他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沈旭辰又和顾望舒聊了一会儿,顾望舒心中的郁气散了很多。然后,沈旭辰给顾望舒的班主任打了个电话,将各种情况反映了一下,班主任非常重视。毕竟顾望舒是他们班上的一号,平时学习态度好又不多事,高考时是要冲击华大或者国大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哪怕是再公正的老师也忍不住会偏爱两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切打扰顾望舒念书的“恶势力”都必须被打倒。
    趁着顾望舒去洗澡的功夫,沈旭辰赶紧把内裤收拾了塞进行李箱中。然后他从系统中兑换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防狼电棒。这个电棒做得十分精致,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巧的手电筒,而它也的确有手电筒的功用。电棒顶端还有环扣,可以挂在钥匙串上。而只要把电棒的一头从套子中拔出,对着目标狠狠一戳,就能起到把歹徒电晕的作用。沈旭辰打算把这个防狼电棒送给顾望舒防身。
    沈旭辰出发去京都。这年代还没有开通高铁,从安城坐火车到京都,最快的也需要一天一夜。好在主办方舍得花钱,沈旭辰拿着主办方提供的飞机票坐了飞机。待他在京都飞机场下了飞机,那边自然会有人来接应。光这么看,沈旭辰就觉得此次国家级的比赛比当初省级的安排妥当很多。
    到达目的地时,沈旭辰吓了一跳:“话说,你怎么在这里。”
    程以华非常无辜地指了指自己胸卡,说:“我是志愿者。”
    “这么喜欢不告而别,你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吗?”沈旭辰放下手中的行李,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抬高了下巴,毫不客气地问。
    程以华低声笑了一下,说:“一见面就咄咄逼人,你才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吧。”
    两个人很没有营养地吵了几句嘴。最后,程以华率先投降,从地上拿起沈旭辰的行李拎在手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坐大巴。你们这次共有三十四个参赛选手,十六个女生十八个男生,来自全国各地。三十四位选手统一住在一栋别墅中。屋子里已经安装好了不少录像设备,要小心哦。与此同时,等你们正式入驻以后,还会有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对你们进行长时间跟拍。”
    “你说什么?”沈旭辰觉得这太超乎意料了。
    程以华很没有诚意地笑着:“安心安心,不会拍你洗澡上厕所的画面的。”
    男女选手各住了四个房间。女生是四人一间。男生多两人,于是两间住四人,另两间住五人。房间分配已经安排好了,沈旭辰住的就是五人间。另外,主办方还统一给选手们准备了两套制服,并规定大赛期间,大家必须穿制服。这制服很像民国时期的学生装,男生是改良版的中山装,女生是浅蓝立领斜襟上衣加过膝玄色长裙。上身效果挺不错的,男的俊朗,女的端庄。
    程以华陪着沈旭辰把行李放好。看着沈旭辰从兜里取出手机,程以华挑高了一边眉毛,说:“买手机了?你怎么之前都不和我说?”
    沈旭辰没好气地说:“你有脸怪我吗?是谁自高考以后就彻底消失不见的?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如何给你我的手机号码?”钱湖高中是禁手机的,沈旭辰也看不上这个年代的手机,就一直没有买。但他这次一个人出远门参加比赛,沈秉忠怎么都放心不下,因此前两天就给他买了一支手机。直板,小屏幕,非触屏,对沈旭辰而言,这手机也就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玩玩贪吃蛇了。
    程以华不说话,只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很不争气地心软了,说:“我手机里目前只存了家里的电话……你是第二个。我现在打给你。”
    程以华从兜里取出自己的手机,屏幕很快就亮了。程以华把电话按掉,然后把沈旭辰的号码存储好。他若无其事地说:“你手机里不存号码,那有什么用啊……连万宝珠的号码都没有吗?”
    “我要万宝珠的号码干什么?万宝珠有手机吗?”沈旭辰随口一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听说你喜欢万宝珠……”
    “你听谁说的?”沈旭辰瞪着程以华。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寝室里的人都这么说,江大胖、路求真、管凯威……他们都这么说啊。”
    “谣言止于智者,他们那么说了,你就相信了?我们俩什么关系,你怎么跟着人云亦云,都不亲自问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
    程程第一次整个暑假没见人,是因为(他也许可能意识到了),辰辰不喜欢白面书生。于是,他跟着新兵操、练去了。回来后,彻底大变样。辰辰都差点没认出来。但是辰辰根本没多想。
    程程这一次又是很久几天没见人,是因为他觉得辰辰喜欢万宝珠,于是会有一番心路历程。
    程程是闷骚啊。程程什么都不会说。除非他觉得万无一失了。
    第70章 鹦鹉男
    看着沈旭辰气得跳脚的模样,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慢悠悠地说:“对了,刚才忘了和你说了,所有选手会在今天傍晚到齐,你记得观察一下他们,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我虽然是志愿者,但我只负责前期的工作,今天是我当志愿者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也只能在电视里看见你了。要加油啊!”
    沈旭辰被成功转移话题,果然不揪着喜不喜欢万宝珠的事情不放了。
    其实,沈旭辰倒也没有真生气,但作为一个gay,总被人误以为和个女孩子有关系,感觉怪怪的呀。
    知道程以华就要走了,沈旭辰哼唧了两声,不知意味地说:“咦……那我们才见面,你又要走了。”本来还以为在大赛过程中,身边会有一个熟人陪着呢。
    程以华无辜地说:“之前,我参加了一个为期十五天的封闭式训练,然后就来风采大赛做志愿者了,接着我还要去部队……我老爸的一个下属专门负责操练我。”
    “够忙的啊。”沈旭辰感慨了一句。
    程以华摘下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我这就要走了……你趁着现在选手还没有来齐,休息一下吧。电话联系不方便,我那边不好随时将手机放在身上,你这边也不能随时盯着手机……所以,记得给我发短信。”
    “行,短信联系。”沈旭辰说。
    到底是男生,又是重生的老鬼,程以华离开后,沈旭辰也并非很失落。他换上主办方准备的衣服,开始在别墅中走动起来,顺便观察一下地形——至少该知道逃生通道在那里,虽然不太可能会出事,但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观察一下,这是每个谨慎的人该做的。
    也许每一个经过了不正常死亡的重生者都会变得谨慎吧?若不然,那人的心就太大了。
    选手们没有到齐,但别墅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一楼是公共活动区,现在就有不少人在走来走去。遇到人的时候,沈旭辰会礼节性地微笑一下。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很友好。担心沈旭辰会肚子饿,有位女性工作人员还建议沈旭辰去厨房拿吃的。一般情况下,厨房中二十四小时常备食物,生的食材和熟食都有。
    厨房中,一个女孩子在烤面包。沈旭辰听见她在对别人说:“我一直想在厨房中装上烤箱,但我家厨房太小了。没想到大赛主办方这么大手笔,直接安排我们住在高级别墅中……这烤箱简直是意外之喜,面包快熟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哇,我觉得你超级厉害,竟然还会烤面包……我一点厨艺都没有!”这是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你才厉害呢,我在机缘巧合之下亲眼看过你画的油画,就是那副《早春》。那种蓬勃的生命力跃然于纸上,太震撼了!当时,我听说画家和我同龄,整个人都傻了呢。你就是我的偶像!能在大赛中遇见你,实在是太幸运了!”前头的那个女孩子又说。
    油画啊……听着真高大上。沈旭辰更真切地意识到,每一位选手们都不可以小觑。
    和沈旭辰道别后,程以华晃悠悠地走出了别墅。
    没走出多远,一个衣着非主流的男孩子凑到了程以华面前。这男孩子原本是百无聊赖蹲在路边的,见到程以华以后,一下子跳了起来,飞速跑了过来,看上去像是一只萌嗒嗒的宠物犬。他挑染了刘海,一缕蓝的,一缕黄的,一缕红的,一缕紫的……就那么点半长不短的刘海,硬生生染出了一道彩虹。远远看过来,那刘海就像一只花里花哨的鹦鹉。而这个男孩的确很有成为鹦鹉的潜质,啰啰嗦嗦的,语速还很快。
    程以华懒得听着男孩说什么,示意男孩把手伸出来。然后,程以华把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放在了男孩的手心。
    “咦,你不需要了吗?”鹦鹉男问。
    “不需要了。”程以华说。
    鹦鹉男苦着一张脸:“那怎么办啊……做志愿者需要注意仪容仪表,你不代替我去了,我就得把刘海剪了……这是我昨天晚上刚接好的!总不能就让我美一天吧?”
    “你竟然去接发?窦叔叔不拿皮带揍你吗?”程以华说。
    窦天真,也就是鹦鹉男洋洋得意地说:“我这不是昨天就没敢回家么,我爸爸还没见过我的新发型……师父父父父父,求求你了,你再帮我做几天志愿者呗,我看你挺乐在其中的!让我再美两天吧,你看我这发型多么漂亮帅气有个性啊!”
    程以华耸了耸肩:“你的审美……我无话可说。行了,我可帮不了你了。我最近忙得很,连着一个多星期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才挤出今个儿一天时间……我现在就要赶回去,肯定是没时间做志愿者了。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师父,就乖一点,把发型整整好,老老实实去做志愿者,顺便帮我照看下我的朋友。”
    “哎?师父的朋友?也是大神吗?”窦天真兴致勃勃地问。
    程以华笑了一下:“恩,他很厉害的。”
    有句话说的是,不到京城不知道世家。别看窦天真这一副没心没肺不着调的模样,他其实是窦家的人。当然,窦家目前主事的人是窦天真的大伯,而窦家在窦天真这一辈的领军人物正是这位大伯的儿子窦天勋。窦天勋争气,眼看着前途光明,于是窦天真这个隔房的侄子相对而言就被放养了。窦天真的父亲和程以华的父亲关系不错。
    窦家是邹家那一派系的。一直以来,窦邹两家关系颇好,共同进退。这两年,起先是因为沈旭辰顾望舒的缘故,再后来又有几番合作良好,于是程家和邹家的关系也愈发好起来。有邹家在其中穿针引线,窦程两家自然也有了些许交情。窦天真就这样成为了程以华的“跟班”。说跟班倒也不确切,因为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大人眼中的看法。少年们的世界要单纯得多。对于窦天真而言,他是心甘情愿跟着程以华“混”的,纯粹是因为他对程以华服气。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纵横捭阖与他无甚关系。他之所以拜程以华为师,是因为程以华是“壹”。而“壹”是程以华在黑客世界中的代号。这可是壹啊,多酷炫啊!
    等程以华坐上车扬长而去,窦天真才忽然想起什么,对着车离开的方向大喊:“师父父父父,你忘了告诉我你那朋友叫什么名字了!”
    下午六点多,最后一名参赛选手到达别墅。主办方的几位领导和《华承杯·风采大赛》栏目组的几位负责人一起请所有选手吃了饭。这栏目组的人其实就是电视台的人。这次大赛,主办方与电视台合作,声势格外浩大。国家台教育频道已经以大赛的名字开了一档暑期新节目,正要推出。如沈旭辰这种平时压根不怎么看电视的人也就罢了,只要是经常看电视的,都知道关于这届比赛的宣传广告已经在国家台循环播放很久了。
    中学生风采大赛不同于头脑风暴、记忆大比拼、超级大脑等节目。风采大赛的选手们首先是学霸,然后他们可能会有各样的才艺。也就是说,学霸是重点,在这样的基础上,别的能力与才艺都是锦上添花。
    沈旭辰拿到了主办方为每个人提供的赛程安排表,是一本不厚不薄的小册子。在小册子的扉页,写了一段话,大意是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次大赛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展现当代中学生的德才兼备素质与能力并重的风采balabala……